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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价格认证书
发布时间:2017-10-08 09:54 来源: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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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出具价格认证书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行使层级

县级

通办范围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本级行使

法定办结时限

受理部门

绥德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

咨询电话

0912-5658885

联办机构

监督电话

0912-5612358

办理地点

绥德县名州镇小街四号63365.com前楼5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八九月下午15:00-18:00

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依据

《陕西省价格条例》第四十二条 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单位和个人的申请,对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公正性认定。 原国家计委《价格认证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1074号)第三条 各类市场主体及公民因生产经营、合同签订、抵押质押、理赔索赔、实物应税、物品拍卖、资产评估、财产分割、工程审价、清产核资、经济纠纷、法律诉讼、司法公证等情形,需要对相关物品或服务价格及有关事项证明时,可以向价格鉴证机构委托进行价格认证。第四条 各类市场主体及公民为了证实价格的合法性、合理性,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进行价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

结果名称

价格认证

办理流程

收费情况

表格及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