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5年04月01日 17:45:42 星期三

当前位置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发布时间:2017-10-08 08:48 来源: 浏览次数: 次
恢复窄屏

事项名称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事项类型

其他类其他审批权

行使层级

县级

通办范围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本级行使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绥德县教育局基教一股

咨询电话

0912-5627631

联办机构

监督电话

0912-5622175

办理地点

绥德县政务大厅3738号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八九月下午15:00-18:00

服务对象

县管各级各类学校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受理条件

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或出具单位

份数

材料形式

1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身份证

申请人

1

纸质

2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

申请人

1

纸质

3

行政区域内中心校教务处签署意见

申请人

1

纸质

4

县级及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材料

医院

1

原件

结果名称

批准文件

办理流程

收费情况

表格及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