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发布时间:2017-10-08 08:48 来源: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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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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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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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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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其他审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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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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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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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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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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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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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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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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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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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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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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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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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教育局基教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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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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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5627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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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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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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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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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562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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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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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政务大厅37,38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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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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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八九月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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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县管各级各类学校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受理条件
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
申请材料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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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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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来源或出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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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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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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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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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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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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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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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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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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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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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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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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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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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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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域内中心校教务处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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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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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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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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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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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及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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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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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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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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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批准文件
办理流程
收费情况
否
表格及样表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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