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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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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德县环境保护局成立于199810月,为县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环保局下设有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监测站。局、队、站合署办公,20037月份环保体制改革,县级环保机构上划市级垂直管理。

    一、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局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和《陕西省环境监理机构分年度过标规划》要求,逐步加大了单位基本建设的步伐。十几年来我们投资近60万元先后配备了监理车3辆,微机2台、烟尘望远镜、声级计各3台,购置新的办公设备,改善办公条件,2002年环境监察大队标准化建设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并通过验收。2005年我局又一次性投资7万多元购置电脑12台,分别为每个办公室配备电脑一台,实现办公微机化管理。2001年底在绥德滨河路征地3.92亩开始筹建办公楼和家属楼。经过一年多的紧张施工和装修,干部职工全部入住新居,单位也于20031215日正式搬进投资410万元修建的“环保大楼”,购买30多盆鲜花美化了办公楼,院内栽花种草绿化200多平方米,净化了周围环境,为开创我县环保事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在原有基础上建立健全了各项机关规章制度,并重新汇编了2005年“绥德县环保执法责任制度”和“绥德县环保党建制度”。

    二、宣传情况

    环境宣传教育是环保工作的基础,我们始终把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重要地位来抓。每年“六、五”期间,积极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在210307国道及城区主要街道悬挂大型横幅标语。向城区中、小学生每人免费赠送一本《环保知识手册》和《学生环保守则》,并举行了增书仪式。同时给全县每所中、小学教室免费赠送“学生环保守则”塑料挂图各一张。建立“学子大道”环保一条街,在学子大道上悬挂环保宣传标志牌112块。同时制作了大型陶瓷环保宣传标志牌50块,钉挂在城区大小巷道醒目处,对广大社会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并接受群众监督。组织宣传车上街宣传。每年邀请主管环保副县长在县有线电视台上发表关于环保的电视讲话。结合每年中高考我局与县公安交警大队、县招生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中高考期间控制噪声污染的通知”,并在县电视台上播放一周。2007年举办了6.5世界环境日文艺晚会。受到了考生和考生家长及社会的好评。除止之外,我们还组织干部上街游行、歌咏比赛、环保知识竞赛、象棋比赛等形式进行宣传。

    三、工作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绥德县环保局认真开展“严肃查处标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和“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环保行动”,十几年来共接受来信、来访案件90起,调查处理90起,结案率100%,建设项目现场检查546次,限期治理项目现场检查565次,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625次,其他环境监理现场检查2258次。2004年城区内30多家养殖场由城区搬迁城郊;150多家餐饮业、浴池全部使用清洁燃料;60多台企业事业单位的供暖锅炉统一安装了水膜式除尘装置。十几年来,在中、高考期间,环保局共出动监察人员885人次,发出禁止夜间施工控制噪声污染通知700余份,检查了205个噪声点,受到了考生和家长、群众的赞誉和好评。 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几年来在收费工作上始终坚持四早、六定(四早即早安排、早部署、早开征、早结束;六定即定人员、定领导、定任务、定范围、定数量、定奖罚)的工作原则,基本克服了人情、关系、协议等收费不正之风。在费源较少的状况下共征收排污费320.69万元,连年完成了市局下达的排污费征收任务。

    四、获奖情况 

    我局近几年以及今年的工作实际,较好地完成了市、县下达和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环保事业得到了跨越式发展,曾多次受到上级的表彰和奖励。1999年度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综合考核获三等奖,同时被省环保局评为先进监理集体,2000年度被市环保局评为全市先进监理集体,在1999-2000年度市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中获二等奖,2001年度综合考核一等奖,同时被市环保局评为全市先进监理集体,在2001-2002年度市、县目标责任书考核中获一等奖,2003年度全省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被评为先进单位,环境监察大队被省环保局评为全省先进集体,2003年度市、县环保目标责任书考评被市政府评为先进县,同年在县委、政府部门工作考评中被评为先进工作部门,2004年在全省环保系统“创佳评差”竞赛活动被评为先进单位,市、县目标责任书考核获一等奖,下设环境监察大队被省环保局评为全省先进集体,同年我局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安全单位和文明单位,在2004年县委、县政府综合考评为先进单位。2005年度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级文明单位,被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市级平安单位,同年在全县部门年终综合考评中被评为先进单位,同时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深化创建“五型机关”标兵单位,在市县目标责任书考核中获一等奖,同时县监察大队被市环保局评为全市先进集体;2006年度市县环保目标任务书考评中获三等奖,同年县委县政府工作综合考评中获全县先进集体,同年县监察大队被市环保评为先进集体,在万民干部下乡包村工作中被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先进集体,同年被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评为县级卫生先进单位;2007年度我局在县委政府综合考评中获先进集体,在环保系统内被市环保局授予先进集体,被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授予市级卫生先进单位。2008年县委县委政府综合考评中获先进集体,市县目标任务书考核为良好奖。

    五、单位负责人

     郝月椿,电话:0912-5630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