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志办是由原县委党史研究室和县政府县志办公室在机构改革中合并而成。党史研究室和县志办公室均成立于1982年。 1995年3月机构改革时,将党史研究室和县志办公室合并,更名为中共绥德县委党史地方志办公室(简称史志办),成为县委的一个直属事业机构,行使党史、地方志两项职能。2002年县级机构改革中,为减少部门职数,将史志办由县委直属事业机构改为县委办公室的下属事业单位,实际一直以县委直属事业部门对待,原工作职能和性质未变。
一、岗位设置
1、编辑岗位
负责本县中共党史、大事记、党史人物、革命英烈传记和地方志有关资料的征集、研究和编纂工作;协助县委、政府审查核实凡涉及县中共党史、地方志方面的有关专论、专志、报刊文章、文艺作品等;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2、办公室岗位
负责文件的起草、分发、传阅、管理、登记、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史实档案、工资、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外接待查阅档案资料;组织开展党史、地方志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增强社会科学研究意识,提高社会科学学术水平。
3、图书文档管理岗位
为上级业务部门和有关单位提供涉及本县范围的中共党史和地方志资料;配合有关部门利用本县党史、地方志资料,组织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理想前途教育;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组织开发利用地方资源。
二、人员编制
绥德县委史志办核定事业编制7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包括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三、部门负责人
李强,电话:0912-5638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