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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落实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办法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02-12 16:5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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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内容: 
2010年,我县出台并施行了《绥德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办法》,对城区烟花爆竹的燃放进行了规范管理,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然而近年来,城区烟花爆竹燃放死灰复燃,愈演愈烈。2014年10月,政府又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座谈会,明确部门的责任,促进《办法》再落实,但效果不佳。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随意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负面效应逐步显现,特别是环保压力与日俱增,安全问题日益突显,民意诉求反响强烈。 
1、开展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是提升城市品味、创建蚊明城市的必然要求,燃放烟花爆竹后的“硝烟弥漫”和满地纸屑,产生的巨大噪音和大量废弃物,不仅严重污染了城市环境,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难度,而且严重破坏了广大市民的正常生产生活,损害了城市的整体形象。 
2、 开展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是顺应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注的重要决策。燃放烟花爆竹除了能够热闹一时之外,对我们的社会有百害而无一利。除安全隐患外,燃放烟花爆竹还对群众身体健康、城市空气质量也造成极大危害。 
3、 开展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创新社会治理的具体体现。 
建议、办法和要求: 
认真落实2010年我县出台的《绥德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