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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09 07:31 作者: 来源:网站原创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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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绥德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7,全院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495件,同比上升0.8%审(执)结2351件,结案率94.2%,审限内结案率100%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服务保障全县大局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牢牢把握平安绥德建设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刑事案件130件,判处罪犯108,其中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16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80人,拘役管制12人。依法惩处故意伤害、盗窃等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性案件76件,判处3643人,对因婚姻家庭矛盾、农村邻里纠纷所引发的40件轻伤害、侵宅、侮辱案件从化解矛盾根源的角度出发予以调撤处理,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惩治经济犯罪,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案件12人,涉及受害群众964人、金额1200余万元,配合市中院对浩怀、万兴等重大涉众案件的审理,努力化解潜在冲突,有效维护辖区稳定;有力打击交通肇事、醉酒驾驶、非法持有枪支等危害公共安全案件,判处3336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判处涉毒案件55人,妨害公务、寻衅滋事77人,非法行医11人,确保社会正常管理秩序;依法惩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判处59人,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2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促进悔过自新、回归社会。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刑事案件被害人获得赔偿800余万元,有效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

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平等保护各类民商事诉讼主体合法权益。全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529件,审结1446件。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305件,劳动争议纠纷案件15件,维护妇女、儿童、老人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审结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12件,租赁合同纠纷案件16件,建设工程、运输、保险和房地产合同纠纷案件3件,鼓励公平交易,维护诚实信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注重依法快审快结,共审结5件,标的36万元,全部当庭兑现到位,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借款合同纠纷案件322件,诉讼标的1.3亿元,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审结交通事故、工伤、医疗和雇员受害等人身赔偿纠纷案件397件,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审结财产权属、财产损害、相邻关系等案件271件,维护和谐社会关系。做好诉调对接,坚持调判结合,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63%

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审结行政案件41件,严格合法性审查标准,依法撤销、变更行政行为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3件,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慎重妥善审结涉土地、林业等行政案件29件,保障自然资源安全。努力促进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共协调处理3案。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裁定准予执行行政机关申请的非诉行政案件29件。在省检查院、延安和榆林市检察院民行部门领导旁听下,观摩开庭审理了我县首例公益诉讼案件,依法判决某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行为违法,支持了检查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针对行政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发出司法建议,实现了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积极为全县征地、拆迁、基础设施建设等涉众型纠纷提供法律意见,有力支持城市改造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全力破解执行难题认真贯彻上级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部署,破难题、补短板、建机制、提质效,扎实开展春季执行大会战“执行攻坚”等行动,全力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全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782件,执结734件,总标的额3.1亿元,执结率94.1%构建执行联动格局,将解决执行难纳入综治考评体系,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各部门配合的执行工作大格局,形成了破解执行难的合力。完善财产查控网络,对执行指挥中心进行了升级,实现了对上连通最高法院的“总对总”查控系统,对外建立与公安、民政、土地、房产、工商、银行等部门的“点对点”查控系统,形成了贯通全国、覆盖主要财产形式的查控网络。依法用足强制执行手段,共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或纳入黑名单库147名;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1.1亿元,查封房产23套,查控机动车12;司法拘留73人,移送网上追逃人员65人次;76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益。

二、努力公正高效办案,切实践行司法为民

全力提升办案质效。面对全院诉讼案件连年增长的严峻挑战,我院合理调配审判资源,加强目标任务管理,激发办案内生动力,全力攻克“案多人少”难题。完善繁简分流机制,推行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全院简易程序适用率、当庭裁判率分别达到88%36%。全面落实领导带头办案机制,全年法院院庭长共办理案件805件,占结案总数的34%。法官干警无私奉献、奋力拼搏,7名法官年结案超过100件。

持续优化诉讼服务。强化诉讼服务中心职能,为当事人提供立案登记、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等一站式服务,司法服务更加贴心便捷。为符合条件的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50多万元,确保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发放执行、刑事、涉诉信访救助资金19万元,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大力推行“一线审判模式”,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开庭审案365件,便利群众诉讼,扩大办案效果。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院分两批遴选员额法官28名,入额法官全部回归审判一线开庭办案。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组建全新审判团队,突出合议庭办案主体地位,下放文书签发权限,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开发智能审判、庭审网络巡查系统,筑牢规范审判权的数据铁笼;层层审批、权责不清的问题基本解决。基本完成人员编制、财产经费上划准备,司法人员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套改政策全面落实。

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为案件“全程留痕”、“审判责任制”提供了技术支撑。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传递更快法治声音,全年共网上直播庭审25件,公布裁判文书1942份。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要求,重视微博、微信和官网建设,及时向社会发布审务政务信息,实现司法与民意的良性互动。

始终坚持从严治院,建设忠诚法院队伍

永葆忠诚本色。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组成员、支部书记上台为全体干警讲党课。坚持每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全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十九大工作报告》、《党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系列重要讲话及相关文件,着眼思想武装,保证政治过硬。

锻造过硬素质。坚持以人为本、人才兴院,以选任员额法官、贯彻落实“三项机制”为契机,激发队伍干事创业热情。积极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3698人次,参加了全市法院大讲堂3次,司法能力不断提升。坚持在实践中提升司法技能,累计评比裁判文书1500份、观摩庭审15案。注重调查研究之风的培育,全院共完成各类调研文章16篇,在《西部法制报》、《榆林日报》、《绥德报》等省市县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30余篇。

锤炼司法作风。全体法官干警在精准扶贫工作中认真走访了帮扶对象,积极宣讲解读精准扶贫的有关政策,帮助贫困户寻找切合各自实际的脱贫项目。院里先后拨付、协调资金41万元,帮助薛家峁镇榆林坪村进行村容户貌整治、道路整修、饮水工程及与合作社签订协议;在今年“7.26” 抗洪抢险救灾中院党组组织全院干警在帮助受灾干警尽快渡过难关的同时积极参与全县抗洪抢险工作,并自愿捐款16500

筑牢拒腐防线。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抓住关键少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努力夯实两个责任。为每名干警建立廉政档案,逐人进行年度廉政考核,认真学习上级法院编印的违法违纪案件警示读本,教育引导法官干警坚决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机关安保、车辆使用和节假日期间值班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促进了纪律作风转变。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司法腐败,让司法之水更加清澈。

四、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中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在法院贯彻落实。全面落实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对人大交办案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书面答复;建立了审判人员定向联络代表、委员机制,邀请代表、委员对干部述职述廉进行现场评议。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依法审查,无提起再审案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召开新闻媒体、律师及各界代表座谈会,虚心听取批评意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共有10个集体、15名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凝结着全院法官干警的心血和汗水,也倾注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智慧和付出。在此,我代表全院法官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审判力量不足;二是案件蕴含的社会风险增多,办案难度增大;三是司法改革的深化和落实任务艰巨,实行司法责任制后有效监督防控机制尚不健全;四是一些法官大局意识不强,能力和担当不足,还存在律己不严、作风不正的问题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全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中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和上级法院工作部署,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审判职责,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大力提升审判质效,全面强化队伍建设,不断开创新时代法院工作新局面。

一是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法院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全面、准确、系统地把握十九大精神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做好法院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找准司法切入点和着力点,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在法院落地生根。

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稳定促进发展。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研究,找准定位,主动作为,切实增强法院工作在金融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的司法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保障交易安全,促进公平竞争,为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制环境。

三是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提升司法工作水平。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是党的十九大部署的工作任务,也是2018年司法改革的重中之重。要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事务管理机制,完善司法人事管理和司法监督考核评估机制。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破解难题,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与“智慧法院”建设深度融合,提升司法工作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水平。

四是深化司法为民实践,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紧盯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健全公正司法机制,维护涉案民生权益,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进一步探索司法便民利民新机制新办法,为群众提供更加精细化的诉讼服务,多渠道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和幸福感。

五是始终坚持从严治党,建设全面过硬队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管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法院干警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要以司法能力提升年为统揽,打造一支忠诚党的领导、热爱本职工作、乐于钻研业务的司法队伍。要紧盯四风新动向,严肃查处司法人员腐败问题,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我们将在县委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建设幸福和谐美丽新绥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