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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09 07:35 作者: 来源:网站原创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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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7日在绥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绥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慕晓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运用调研、视察、工作审议、执法检查等监督方式,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主任会议11次;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11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5项,做出决议决定7项、审议意见4项,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原则,履职尽责,全力保障县委重大决策贯彻落实

主动跟进县委决策部署,通过依法行使各项监督职权,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履职相结合,认真落实常委会党组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主动把县委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人大依法履职、开展工作之中,保证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二是贯彻县委决定,切实维护县委权威。坚持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制度。突出县委中心位置,自觉贯彻县委意图,自觉把县委作出的重要部署和决策及时通过法定程序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

二、关注热点,深入基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

一年来,常委会积极围绕教育教学改革和师资队伍建设、脱贫攻坚工作、招商引资及中小企业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发展、政府性债务管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等开展调研活动8次,召开各类座谈会30多次,走访群众150多人,形成调研报告7篇,为人大常委会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了参考依据。5月上旬,配合市人大开展了全县教育教学改革、中小学及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指出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建议和意见,为加强全县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教育科学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5月份,配合市人大对我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工作机制和措施等方面的落实情况,以及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发展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有力推动了全县脱贫攻坚工作。6月上旬,为深入了解我县招商引资及中小企业发展状况,常委会组成调研考察组,赴丝博会暨西洽会进行了考察调研,进一步学习外地招商工作的先进经验,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7月份,常委会组成调研组,深入有关部门和乡镇,对全县现代特色农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并指出我县在现代特色农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现代特色农业,认真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9月份,为搞好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配合市人大调研组,对政府各类债务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对强化政府性债务监管以及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为我县做好政府性债务管理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10月中旬,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深入文广部门等一些单位和部分镇村,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我县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全面了解我县在公共文化建设的资金使用、“阳光工程”实施、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形成调研报告,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机构、加强农村基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文化设施建设步伐、巩固建设好城乡文化阵地等建议和意见,为我县旅游文化科学发展,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高全社会文化生活质量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10月下旬,配合市人大组成调研督查组,对我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三保障”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督查,随机抽查两个乡镇4个典型贫困村,对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住房、教育、医疗等“三保障”情况,以及非贫困户住房保障和村容村貌等情况进行实地走访查看,并形成客观详实的资料报送市人大,为市委和县委在脱贫攻坚工作方面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强化监督,精准发力,奋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紧扣加快发展主题,注重加强对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的监督,助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强计划财政审查,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坚持把计划、财政预算执行作为经济工作监督的重点,定期听取和审议计划、财政预算执行和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全县经济运行实际情况,建议县政府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加强税收征管和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审计力度,提高资金效益。2月上旬,听取和审议了绥德县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并作出审查报告,要求县政府健全全口径预算管理体制,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4月中旬,常委会经过认真审查,依法批准了绥德县2017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作出了“关于批准绥德县2017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的决定”,要求县政府今后要严格按照《监督法》和《预算法》的规定,依法编制预算,优化预算报告,细化编制内容,按时将财政预决算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查,全面推进阳光财政。11月份,听取和审议了绥德县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1-10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县审计局关于我县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16年财政决算。12月份,听取和审议了绥德县2017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审查批准了绥德县2017年财政调整预算,保证了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支出。二是关注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项目支撑带动作用。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深入重点项目建设现场进行调研和视察,督促县政府强化监督检查、加快建设进度、规范项目管理,以重大项目的实施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立足“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建议县政府抢抓机遇,用足用好国家、省、市扶持政策,围绕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积极做好新项目的谋划,力争更多的项目纳入国家和省、市总体规划,切实增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后劲。三是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开展专项督查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有力有效监督,按照县委统一安排, 抽调四名专职委员分别牵头负责四个扶贫工作专项督查组,深入全县各镇、贫困村和户,就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移民搬迁安置房建设,产业发展现状,以及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工作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比较全面地了解了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取得的阶段成效,同时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为县委决策、县政府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参考依据。四是着力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调研和审议,要求县政府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资源,抓好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生态产业和加快推进“美丽绥德”建设,努力构建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4月下旬,配合市人大环资委在我县组织开展了“塞上环保世纪行”的暗访活动,通过实地查看无定河、大理河、淮宁河流域水污染情况,走访群众等形式,了解我县在防治河流水污染方面所做的工作,从中发现一些突出问题,建议我县应尽快实施并加强水污染治理,加快流域内河堤改造和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升级改造建设,加快监测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治污水平和监管能力。

四、求真务实,维护正义,着力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法律监督,努力创造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环境。一是规范依法行政,扎实开展执法监督。坚持少而精、重实效的原则,重点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法》等执法检查, 对全县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专题调研,配合市人大开展《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促进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9月份,配合市人大在我县开展了《榆林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为城市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二是强化司法监督,大力促进公正司法。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视察,积极推进司法公开,深化司法监督,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最大程度地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司法公信力。三是维护和谐稳定,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常委会把受理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作为解决民忧、维护民利的有效途径,切实加大信访案件督办力度,积极协调和督促“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合理问题及时予以解决,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80多人次,来访的事件和问题有的化解、有的转办,共受理来访信件9件,全部转交“一府两院”办理,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规范任免程序,依法开展人事任免。严格按照任前调查考察、法律知识考试,任时表态发言、常委组成人员审议、投票表决,任后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等程序进行操作,人事任免工作更加规范。一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8人,较好地将党委的人事安排意图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人民的意志。 

五、创新机制,提高素质,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坚持代表主体地位,积极搭建履职平台,优化服务保障,保证代表依法行权,促进了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一是强化服务保障,夯实代表履职基础。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把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作为提高代表素质的重要途径。5月和11月份,组织部分在绥市人大代表赴榆参加人大代表履职培训,7月中旬,组织县人大代表在县委党校进行了履职培训,进一步增强了代表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10月下旬,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赴全国人大深圳培训基地参加了履职能力提升培训,进一步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其代表作用。免费为每一位代表订阅《法治与社会》杂志和《民声报》,进一步促进人大代表加强学习,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二是拓宽履职渠道,全力保障代表履行职能。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邀请代表参加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活动,推选人大代表参加县委、县政府邀请的有关会议、活动和全县有关重大事项的听证、论证,紧紧围绕精准扶贫工作,充分发挥代表参政议政、扶贫济困、助推发展的重要作用。三是加强联系指导,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一年来,邀请镇人大主席参加县人大常委会会议10多人次;7月份,组织部分镇人大主席参加了全省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使他们进一步熟悉乡镇人大工作业务知识,更好地掌握人大工作的程序和方法。积极争取资金,为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提供帮助,努力促进县镇人大同步发展。四是创新办理方式,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62件建议,经分类整理合并为56件。县人大坚持以提高办理质量为重点,以代表满意为标准,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从代表建议的交办、答复、检查落实等环节入手,夯实办理单位责任,对一些重要建议实行重点督办,增强办理实效。截至目前,56件建议均按法定时限办结并答复代表,代表满意率达85%以上,办理质量不断提升。

六、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全力服务全县中心工作

常委会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的具体行动,积极投身各项中心工作。一是强化举措,合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及时成立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人大领导干部经常深入联系帮扶的镇、村、贫困户,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政策宣讲、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等,帮助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指导贫困村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及时调整帮扶定仙镇马家贫困村驻村工作队成员及第一书记,积极筹措资金完善了村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机关驻村工作队以扎实的工作作风较好地完成了脱贫攻坚各项阶段性工作任务,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推进脱贫攻坚任务能够按期完成。不畏艰险,全力以赴参加抗洪救灾工作。726,我县遭受特大暴雨洪涝灾害,人民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面对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常委会领导同志在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身先士卒,置个人安危于不顾,第一时间赶往所包抓的受灾乡镇,查看灾情,指挥生产自救,排查安全隐患,慰问受灾群众。在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后,又回到县城各自负责的重灾区,指挥战斗在抗洪救灾工作的第一线,为全县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人大机关干部不怕危险,不怕脏和累,能够迅速完成包抓片区的清淤及道路疏通工作,为全县救灾物资通行、专业人员救援和群众出行提供了极大便利,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赞赏。

七、坚定信念,务本责实,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

人大常委会始终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确保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履职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坚定政治方向。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坚持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修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用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逐步完善常委会行使职权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大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强化机关车辆、财务、公务接待等管理,使常委会及机关各项工作的开展更加依法有序、规范运作,机关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三是强化机关建设,打造美丽活力机关。8月至11月份,常委会通过多方努力,积极筹措资金,对机关进行了全面维修装修,配齐机关办公设施,解决了机关多年来办公条件差的问题,使机关面貌焕然一新。按照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市人大的积极争取和县委的大力支持下,11月份,县人大成立了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并配齐委室领导和工作人员,逐步完善了机关工作机构;10月份,提拔交流机关1名干部,逐步加强了机关干部的交流工作,有效激发了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各位代表,一年来所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得益于全县人民的大力支持和全体人大代表的共同努力。在此,我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全县所有关心和支持人大工作的各级领导、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不少差距和短板,监督工作的刚性手段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对重大事项监督还需进一步强化,代表的履职能力和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提升,常委会自身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党的十九大后,各级人大组织肩负的责任和使命也将进入一个新时代,我们需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的新方位,在补齐工作短板中持续发力,谋求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作为。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小康社会,深入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强化使命担当,为推动幸福和谐美丽新绥德建设迈上新台阶、实现追赶超越、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发挥更大作用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上有新境界

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真正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人大各项工作创新发展。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坚持议事谋事紧贴县委意图、工作安排紧跟县委部署、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真正做到党委工作主题明确到哪里,人大力量就汇聚到哪里;党委决策敲定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党委工作重心摆放到哪里,人大监督就推进到哪里。始终与党委同心同向,同频共振。要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通过积极主动工作,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坚持依法履职,在强化人大监督实效上有新作为

深刻领会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新变化带来的新要求,增强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强化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新的一年,要紧扣发展第一要务,围绕“三个绥德”建设,抓住“三条主线”开展监督工作。一是紧抓服务经济发展主线,听取县政府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脱贫攻坚工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惠农政策落实等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监督,听取和审议年度计划、财政和审计工作报告,围绕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积极开展专项调研。二是紧抓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这一主线,助推民生改善。运用“年初问计划,年中问进度,年末问结果”,“一年三问”的方式,支持督促政府落实好2018年度民生领域重大事件。积极开展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工程建设、脱贫攻坚、灾后重建工作、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两院”司法改革等视察调研活动。三是紧抓生态建设和法治绥德建设主线,开展《城乡规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执法检查并开展专题询问。积极组织开展对“一府两院”及其部门的工作评议,进一步实行好被任命干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制度。

三、改进代表工作,在服务代表依法履职上有新举措

建立健全邀请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常委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完善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双联系”制度,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创新代表工作的内容、方式和载体,着力打造代表履职平台,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机制,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扎实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活动。有效地开展市、县人大代表述职工作,分期分批组织人大代表赴省内外进行培训学习,不断提升代表履职效能。

四、加强自身建设,在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有新提升

把人大及常委会建设成为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新要求。新的一年要围绕强化“两个机关”意识,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真正把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有为、有位、有威的地方权力机关,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的工作机关,践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的代表机关。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及机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强履职能力,挺身干事,躬身为民,始终保持“一线”精神状态和“一线作为”的心劲,打造工作亮点,激发工作活力,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敢于担当的人大队伍,切实肩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各位代表,新时代昭示新气象,新征程当有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绥德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承载起新时代赋予我们的新使命,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强烈的责任担当,依法履职,奋力作为,为推动幸福和谐美丽新绥德建设迈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