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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戒毒康复 创建平安绥德
——对我县乡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7-10-24 10:10 作者:政协提案委 来源:绥德县政协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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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乡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净化治安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政协提案委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乡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实地察看、座谈讨论、外出考察等方式,对我县乡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运行机制、工作方法和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等具体工作进行了细致全面了解,并组织部分乡镇、社区、派出所、学校相关人员赴定边学习考察,寻找差距,学习经验,形成了一些不成熟的意见或看法,供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参阅。

一、我县毒情形势及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县公安机关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加大禁毒工作力度,在缉毒破案、查处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禁毒宣传教育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受国内毒品渗透加剧的影响,我县毒品问题还日趋严重,毒情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一)预防新滋生吸毒人员任务艰巨。近几年,县公安机关对毒品打击力度持续加大,新吸毒人员增长速度虽有所减缓,毒品蔓延势头有所遏制,但吸毒人员总量还在不断增加。目前,我县在全国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中登记绥德籍在册吸毒人员 2262人(包括外省市县抓获上网的)。近三年强制隔离戒毒 578人,戒断三年以上未复吸人员 263人,下落不明四年以上 96人,死亡30人,人户分离 851人。现有吸毒人员 1093人(2017年新发现吸毒人员7人),位居全市第二,仅次于子洲。截止2017年10月底,社区戒毒66人,社区康复 287 人。我县已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15个,组建社区戒毒康复小组 16个 ,工作人员60余名 。全县吸毒较为严重的乡镇有名州镇、张家砭、义合、四十铺、薛家峁。全县吸毒人数大于300人的乡镇有2个(名州镇、张家砭镇),100人到300人的乡镇有7个,50人到100人的乡镇有4个,50人以下的乡镇有2个。

(二)吸毒人员低龄化、多元化趋势明显。我县吸毒人员中女性181人,占7.9%,男性2105人,占92.1%。25岁以下92人,占4%,26-35岁1119人,占49%,36—45岁617人,占27%;46—59岁434人,占19%;60岁以上24人,占1%。吸毒人员低龄化日趋严重。吸毒群体由过去的社会无业闲散人员为主逐渐向企业事业职工、自由职业者、商人甚至公务员等人群扩散。

 (三)病残贩吸毒人员打击难、管控难,严重影响和制约着我县禁毒工作的开展。现有高危病残贩毒人员6名,病残吸毒人员59名。由于受现行工作体制的局限,公安机关对病残吸贩人员有看法没办法,只能抓了放、放了抓,给打击吸贩毒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和不稳定因素。

(四)吸贩毒方式隐蔽化给打击带来更多困难。从吸毒情况看,吸毒场所由原来的KTV、酒吧、宾馆酒店等公共娱乐场所转向商务会所、出租房屋、私人住宅和私家车内,管控盲区不断增多。从贩毒情况看,人货分离、网络贩毒、邮包贩毒等成为新的犯罪手段,物流寄递已成为毒品运输的重要途径,互联网已成为毒品交易的重要平台,手段隐蔽,交易便捷,给公安机关监管打击带来更大困难。有的甚至利用我县的地理位置和交通优势过境、中转毒品。

(五)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动态管控任务艰巨。全县应执行社区戒毒管控人员120名,实际目前社区戒毒康复管控人员仅为6名(吸毒人员为考取驾驶证主动报到登记),社区执行率仅为5%;应执行社区康复人员150名,实际一个都没有执行,社区康复执行率为零。社区戒毒康复未报到和严重违反协议人员大量存在,社会面吸毒人员脱管失控问题突出,动态管控任务艰巨。

二、存在问题

(一)思想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力。我县是毒情大县,禁毒工作仅仅停留在抓几个吸毒人员,治标不治本,毒品危害始终消除不掉,其根本原因就是各级领导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基层工作不力,没有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全民参与的管理工作格局。 禁毒工作是一项党政工程,在现实工作中,由于党政部门事务性工作多,经济发展要求高,维护稳定压力大,普遍认为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工作是公安机关的事,既然把禁毒办设置在公安部门就应该由公安机关全面负责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开展和推动。一些社区基层组织认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是他们额外的工作,额外的负担,能不做最好不做,害怕吸毒人员打击报复,存在不敢管、不敢问的情况;社会上的群众普遍认为吸毒人员本身就是坏人,公安机关抓来关起了事,免得危害社会;更有一些吸毒人员的家长、亲友视吸毒人员为包袱,推给社会以求自身平安。这些种种偏见和错误的认识,导致乡镇(社区)戒毒工作长期处于瘫痪状态,阻碍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顺利推进。 

  (二)各职能部门及相关机构协调配合不够, 没有形成整体的工作合力。 
  按照《禁毒法》规定,公安、司法、卫生、民政、劳动社保等部门应当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既要有专门的办事工作机构,又必须有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落实才能将工作真正开展起来。缺少其中的任何一环,或者其中的任何一环出现滞后、断裂,都会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停留在文件上、口头上,达不到有实质意义的进展。也就是说,凡参与到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部门和单位,都是极其重要的部门,并不是可有可无的摆设。而我县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帮教小组的现状是:帮教小组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对戒毒人员的帮教基本上只是依靠戒毒专职工作人员和社区民警在进行日常的尿检、谈话等管理监督教育,停留在单打独斗、各自应付工作的局面,没有形成整体的工作合力;帮教小组其他成员参与配合较少,主观能动性还没有得到较好的发挥,帮教力量仍显单薄。另一方面,在帮教工作中,劳动就业、医疗卫生、民政等相关的部门与乡镇社区的配合不够,缺乏机制创新,没有形成整体联动、多方支持的工作局面。 
  (三)参与意识不强,工作流于形式。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没有专职队伍,大部分乡镇(社区)处于无专职人员、无办公场所、无规章制度、无经费保障的“四无”状态。有些乡镇是综治上兼职负责、有些乡镇是司法上兼职负责, 人员缺乏稳定性,不能适应戒毒帮教工作长期持续性的需要,致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措施执行不力、人员超期未报到,各项戒毒康复措施衔接不到位,戒毒康复人员失控脱管、复吸问题仍较突出。据统计,我县吸毒人员复吸率达 87%。

(四)工作保障不力,难以有效开展。 目前,县上虽然成立了由县政府常务县长任主任,其它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禁毒委员会,但是各成员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如何履行职责、未完成任务如何问责等不够健全和完善,责任没落实,工作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省市要求各级政府、有关单位要加强禁毒工作的领导,落实“人、财、物”等工作保障。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县乡两级财政都未能将禁毒工作经费保障列入财政预算,连基本的禁毒宣传经费都不能到位。目前每办理1名吸毒人案件,多则5000元经费,少则2000—3000元,办理成本较大,风险较高。加上人员短缺,装备落后,严重制约着禁毒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对策建议

禁毒的最大难度就是把复吸率降下来,而降低复吸率的最有效途径就是重视乡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加大社区的帮教力度。

(一)提高思想认识,正确把握毒情形势。毒品问题是当今社会最为引人关注的问题,是关系到社会长治久安、保民生保发展、实现绥德追赶超越的一件大事。绥德要建成全国文化强县、西北旅游名县、榆林市副中心城市,就必须要客观认识毒情形势,主动增强禁毒工作的自觉性和毒品治理的紧迫感,强化群众识毒、防毒、拒毒的自觉能力,实现毒品的有效根治。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对于挽救吸毒人员、减少毒品需求、推进毒品治理、促进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社区戒毒康复不仅是戒毒工作的主体和核心,而且直接决定吸毒人员查处、强制隔离戒毒和吸毒人员教育、感化、挽救的最终成效,是治理毒品问题的重要基础,对于完善社会综合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健全领导机构,完善戒毒康复工作机制。通过学习定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模式和工作经验。建议我县尽快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探索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体系,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保证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可持续发展,真正做到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有人员、有场地、有经费和有制度。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建设。县禁毒委员会要建立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社区戒毒康复领导机构,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乡镇要建立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在社区建立工作站,落实专职人员。要按照“每30名在册吸毒人员配备1名禁毒专干”的标准,配齐配强专职人员,落实薪酬待遇,加强业务培训,确保戒毒康复工作扎根在社区,落实在基层。

二是要做好管理衔接工作。要建立以涉毒人员居住地管理为主的“五位一体”衔接机制。具体为:社区戒毒工作组负责掌握社区戒毒对象的出所时间,及时通知街道办,联系家属;街道办负责联系社区,安排接待工作;社区负责对涉毒人员帮教、建档建卡,联系片警;片警负责帮教和后期的尿检工作及网上维护;家属及时掌握涉毒人员动态,配合帮教工作。吸毒人员出所后,五个帮教体系的人员同时在场,签订《社区签订协议书》,落实社区戒毒管理责任。

三是要建立管控机制、扎实做好跟踪回访工作。要按照《榆林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范》统一执法程序,对符合社区戒毒康复条件的要依法作出社区戒毒康复决定,对逾期未报到、严重违反协议人员要依法进行处理。同时根据《禁毒法》和《戒毒条例》,由公安片警和乡镇社区干部对戒毒人员做到三个定期:即,定期与戒毒人员进行谈话,定期对戒毒人员进行尿检,定期走访调查戒毒对象周边关系。通过“三个定期”做到“两清一明”,即对辖区社区戒毒对象底数清、住址清,是否吸毒情况明。

四是严格督查考核。建议县委、县政府把禁毒工作列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措施、考核办法及责任追究制度,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推向制度化轨道。

(三)强化部门职责,狠抓工作责任落实。惩治毒害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的艰巨任务。做得好不好,群众满意不满意,关键在于党委政府是否真正狠抓责任落实,形成统一领导的良好工作局面。因此,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禁毒职能,既分工负责、各尽其职,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整体合力。各级党委、政府应切实负起禁毒工作的总责,主要领导自觉担负起禁毒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亲自安排部署和专题研究禁毒工作,把禁毒各项工作管具体、管到位、管彻底;分管领导和公安机关要自觉担负起禁毒工作的直接责任,依法履职,尽职尽责;禁毒大队、派出所和当地基层党组织务必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要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纳入年度禁毒工作考评,对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措施落实、效果明显的授予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示范点,并给予表彰奖励。对于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照规定启动问责机制,切实把各项管理服务措施落到实处。

(四)培育典型样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乡镇要按照创建社区戒毒康复示范单位和示范点的要求,按照培养典型、从少到多、由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创建工作思路,积极探索符合本镇实际、具有鲜明特色的戒毒康复工作新举措。县禁毒办要选择重视程度高,基础条件好,工作任务重的乡镇,精心培育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示范典型,带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整体发展,逐步实现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一方面,要组建基层禁毒志愿者队伍,深入辖区学校、机关、企业、居民院落、农村开展基层禁毒预防活动,有效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形成“人人抵制毒品、人人参与禁毒”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要创建“无毒”社区和“控复吸”社区。探索出台《绥德无毒害社区(乡、镇)创建活动办法》,对无毒害社区每年评比复查一次,对社区禁毒戒毒康复工作进行评比打分,通过创建无毒害社区,加强基层基础网底建设,减少涉毒违法犯罪。通过打造一定数量的社区作为禁毒工作“控复吸”活动示范典型,积极探索总结先进工作经验、思路和方法,引领、带动“控复吸”创建活动的广泛、深入、持续、健康发展,推进禁毒各项工作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实践证明,一个地方只要领导重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工作措施得力,工作人员全身心投入,这个地方发生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就少,群众的安全感、对治安的满意率就高。宁夏的吴忠市、榆林的定边县乡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启示。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禁毒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乡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提上议事日程,以完善社区帮扶教育为核心,以健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制为重点,以构建无毒社区为目标,强力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健康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