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2018年产业扶贫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最大的民生和最大的任务,以脱贫攻坚为牵引,推动新农村建设,加快全面小康步伐,在认真落实中省市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基础上,根据《中共榆林市委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脱贫攻坚政策的通知》(榆字[2017]57号)和《榆林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印发榆林市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实施意见的通知》(榆脱指办[2018]4号)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经产业办研究讨论,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巩固前期脱贫攻坚成果、完善工作中凸显的问题短板、扎实做好吕梁山片区产业发展工作,本年度产业办将着力于巩固发展主导产业、大力发展农林牧产业、支持发展现代特色农业、保障农村用水质量安全、推动产业扶贫小额信贷及产业融资平台建设、加大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等,进而加大攻坚力度,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实施到位。
二、扶持对象及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以“三变”改革为抓手,促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土地、资金等资产入股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历年已脱贫户,按照“脱贫不脱政策”的精神,攻坚期内相关扶持政策保持不变,保证其巩固脱贫;联户(贫困户+贫困户、贫困户+非贫困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特色产业且达到一定规模的。
三、实施内容
(一)产业扶贫直补到户
计划投资7530万元,用于扶持我县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种植、养殖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配股,完成精准扶贫产业到户项目,实现全县计划脱贫户全覆盖目标,由产业办负责、各镇(中心)和各相关单位为实施主体。
(二)大力发展山地苹果产业
1、2018年新建标准化果园
计划扶持贫困户、非贫困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山地苹果29141亩,土地整理每亩补助1200元、栽植管护每亩补助1000元,共计6405.02万元,涉及13个镇(中心)20多个村,预计带动贫困户178户469人。该项目由县统筹涉农资金组织实施。
2、2017年新栽植山地苹果果树管护
对2017年新栽植山地苹果实施果树管护,包括修剪、涂白、追肥、除草、病虫害防控等,每亩补助400元,计划投资1277.3864万元。带动贫困户420户、1254人。该项目由县统筹涉农资金组织实施。
3、园区基础设施配套
①2018年果库建设项目 2018年由省果业集团绥德有限公司、绥德县志强枣业有限责任公司、绥德县焉头农副产品购销专业合作社、绥德县二十四洼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四十里铺镇、义合镇、艽园中心、中角镇、白家硷镇、满堂川镇新建5000平方米气调库1个、5000平方米冷库1个、4000平方米冷库1个、1000平方米冷库1个、900平方米冷库1个、500平方米冷库6个,计划投资4680万元,预计带动贫困户379户、997人。该项目由县统筹涉农资金组织实施。
②果产品营销、品牌建设 2018年由县农业局组织参加苹果展销、营销策划、宣传、广告、商标注册、直营店建设等,计划投资350万元,预计带动贫困户379户、997人。该项目由县统筹涉农资金组织实施。
③园区生产道路硬化 计划在名州镇李家梁村、白家硷镇前吴家沟村、薛家河镇薛家河村、四十里铺镇高家沟村、吉镇镇崖马沟村、吉镇镇冯家沟村、吉镇镇吉镇村等41个果园实施生产道路硬化,项目实施主体为实施地贫困户、非贫困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计划投资2400万元,预计带动贫困户1549户、2771人。该项目由县统筹涉农资金组织实施。
④园区机械设施配套 计划在2017年新建的19个果园配套机械设施,包括管理机、打药机、杀虫灯等,项目实施主体为实施地贫困户、非贫困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计划投资560万元,预计带动贫困户969户、2679人。该项目由县统筹涉农资金组织实施。
⑤果园提质增效 计划在义合镇闫家渠村、墕头村,中角镇杨贺家沟村、中角村,满堂川镇灵宝村,白家硷镇老庄沟村等15个重点村成龄园实施果园提质增效,项目实施主体为实施地贫困户、非贫困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计划投资1100万元,预计带动贫困户379户、997人。该项目由县统筹涉农资金组织实施。
⑥果园引水工程或集雨窖 对2013年以来51个新建标准化果园配套引水工程或集雨窖,项目实施主体为实施地贫困户、非贫困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计划投资400万元,预计带动贫困户1514户、4074人。该项目由县统筹涉农资金组织实施。
⑦果园生产用电 对2013年以来51个新建标准化果园配套生产用电,项目实施主体为实施地贫困户、非贫困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计划投资500万元,预计带动贫困户1514户、4074人。该项目由县统筹涉农资金组织实施。
(三)支持发展现代特色农业
1、2018年新建标准化日光温室大棚
计划在满堂川镇、四十里铺镇、艽园中心、田庄镇、白家硷镇、薛家峁镇、名州镇、张家砭镇、中角镇、崔家湾镇等镇新建标准化日光温室大棚994座,项目实施主体为实施地贫困户、非贫困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温室标准为长60米、宽8米、背墙高3米,每个温室补助4-6万元,计划扶持4970万元,预计带动贫困户314户956人。该项目由县统筹涉农资金组织实施。
2、2018年春棚建设项目
计划在田庄镇、定仙墕镇、名州镇、白家硷镇、薛家峁镇、石家湾镇、崔家湾镇、四十里铺镇、满堂川镇、张家砭镇等镇新建春棚1998个,项目由实施地贫困户、非贫困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每个春棚按规格补助1500-5000元,计划扶持799.2万元,预计带动贫困户470户1317人。该项目由县统筹涉农资金组织实施。
3、2018年中药材发展项目
计划在绥德县完成1万亩黄芪等中药材种植任务,其中满堂川镇书窑坪村7000亩、其他镇3000亩,该项目由安徽援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和陕西盘龙药业有限公司共同投资1亿元。
4、标准化全膜玉米示范技术推广
计划在中角镇、吉镇镇、石家湾镇等镇建设标准化全膜玉米双垄沟播技术示范10000亩。每亩补助55元,共计投资55万元。
(四)加大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1、苗木基地建设项目
扶持省果业集团绥德有限公司引进苗木新品种,打造苗木基地300亩,计划投资150万元,预计带动贫困户88户、199人。该项目由县统筹涉农资金组织实施。
2、园区巩固升级
扶持绥德县艽园中心赵家坬村农业园区提质增效,计划投资500万元,预计带动贫困户94户、265人。该项目由县统筹涉农资金组织实施。
扶持绥德县创新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实施土地改良、节水灌溉、农民培训等项目,计划投资100万元,预计带动贫困户80户、100人。该项目由县统筹涉农资金组织实施。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计划在本年度发展省市县级园区10个、县级龙头企业5个、专业合作社10个、家庭农场30个。
(五)强化农民职业技能培训
1、职业农民培育
绥德县农业机械化学校实施养殖、中药材、设施农业、红枣等产业的职业农民培育,计划投资60万元。该项目由县统筹涉农资金组织实施。
2、产业培训基地建设
扶持马家砭村委会在白家硷镇马家砭村实施产业培训基地建设及农民专业技能培训项目,计划投资30万元,预计带动贫困户58户、176人。该项目由县统筹涉农资金组织实施。
(六)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
1、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及试验、示范所需配套物资,农技人员知识更新、技术资料印刷等,计划投资80万元。该项目由县统筹涉农资金组织实施。
2、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
引进新品种、新技术,购买有机肥和地膜生产资料,购买生产设备,扩大生产规模,提升生产水平,计划投资100万元。该项目由县统筹涉农资金组织实施。
(七)着力推进畜牧产业发展
计划于2018-2020年投资500万元建成存栏量5000头的奶牛养殖小区,主要用于建设标准化圈舍5万平方米及相应的配套设施,该奶牛养殖小区于2018年开始规划设计。
计划于2018-2020年投资800万元建成牛羊定点屠宰厂,该屠宰厂于2018年开始规划设计。
计划于2018年投资660万元建设白绒山羊种养扩繁场,标准化圈舍面积3000平方米,白绒山羊种母羊1000只、种公羊50只。
计划与江西双胞胎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合作,用于绥德双胞胎猪业有限公司建设存栏2万头母猪扩繁场“四通一平”建设,并配套相应育肥圈舍。
(八)大力发展林业产业
计划在2018年实施核桃基地建设项目5000亩及红枣低产改造6000亩,投入630万元;在2018年实施核桃低产改造1万亩、核桃红枣经济林发展、林下经济(油用牡丹项目),投入470万元。
(九)持续保障农村用水质量安全
计划实施农村饮水、灌区节水、水保补偿、水土保持、淤地坝除险加固等项目。
1、农村饮水:初步计划估算投资9524.35万元,其中:工程建安投资8119.99万元、前期费用为:1404.36万元,巩固提升农村安全饮水人口21.35万元。
2、灌区节水:计划资金300万元,受2017年7月26日特大洪水的影响,我县四条国营灌区渠道淤积、设施损毁严重,为确保2018年各灌区的灌溉保证,水务局计划将该资金用于四条国营灌区的渠道清淤及水毁设施的修复重建工程。
3、水保补偿:计划资金500万元,全面推进我县艽园服务中心赵家坬二十四洼园区的提升建设,主要实施该园区的道路、山体绿化及集雨窖灌等工程。
4、水土保持:计划资金210万元,因2017年7月26日特大洪水的影响,县域内淤地坝损毁严重,为有效加快灾后淤地坝恢复重建工作,计划对中角镇刘家川、艽园服务中心马连沟等6座水毁淤地坝进行恢复重建。
5、淤地坝除险加固:计划资金174万元,根据水务局上报计划,该资金是用于2018年黄土高原地区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吉镇镇崖马沟、石家湾镇芝房沟等16座淤地坝的省级配套资金(其余资金由中央资金解决)。
(十)光伏扶贫项目
2018年我县光伏扶贫项目计划建设总装机容量33000千瓦,总投资2.31亿元,涉及82个贫困村,带动贫困户4809户,贫困人口12317人。
1、四十里铺物流园区2个多村联建王家坪和张家沟光伏扶贫电站已开工建设,规模为9300千瓦(其中:王家坪联村电站规模为4700千瓦、张家沟联村电站规模为4600千瓦),总投资6510万元,涉及22个贫困村,1344户贫困户。
2、义合镇霍家坪村4个多村联建光伏扶贫电站总规模18400千瓦(其中:焉头联村电站规模为4600千瓦、薛郭家坪联村电站规模为4600千瓦、后冯山联村电站规模为4400千瓦、吴家沟联村电站规模为4800千瓦),总投资12880万元,涉及49个贫困村,2612户贫困户。
3、白家硷镇西贺家石村1个多村联建光伏扶贫电站总规模5300千瓦(雷家峁联村电站规模为5300千瓦),总投资3710万元,涉及11个贫困村,853户贫困户。
(十一)推动产业扶贫小额信贷及农投公司建设
1、县财政投入2700万元建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为为全县建档立卡户提供“5321”扶贫贷款,2018年实现建档立卡户获贷率不低于8%。
2、建立大户带动建档立卡户脱贫的长效机制。为带动建档立卡户增加收入,通过扶贫小额信贷和设立农投公司资金入股等方式,积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微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带动建档立卡户,确保了获贷企业带贫减贫,落实获贷企业带动建档立卡户增收脱贫的长效机制。
3、认真落实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加强风险管理。为切实加强扶贫贷款风险防控工作,设立各级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层层把关,确保贷款“放的出、收的回”。同时,认真落实风险补偿金监管机制,按照政府与承办银行按7:3分担机制,及时处置坏、死账,有力保障银行贷款放得出、放的安心。
4、坚持及时足额贴息。建立科学合理的贴息政策,最大限度方便群众,确保及时足额贴息。按照“先收后贴”的原则,将利息及时补贴到户。
(十二)乡村旅游业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我县确定8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其中张家砭镇郝家桥村、田庄镇田庄村、枣林坪镇西河驿村、定仙墕镇后冯山村、薛家河镇薛家河村、崔家湾镇纸房沟村6个旅游贫困村已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计划,建议结合旅游功能为其建设停车场、游客接待中心、旅游厕所。白家硷镇贺家石村(王家峁)、义合镇西直沟村2个旅游贫困村重点开展停车场、游客接待中心、旅游厕所建设,每村150万元。并为旅游贫困村张家砭镇马家洼村、义合镇薛家渠村建设旅游厕所,完善基础设施,每村50万元。根据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旅游扶贫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陕扶办发[2015]32号)文件,对具有乡村旅游业态的村落,从事乡村旅游经营(指主要从事文创手工艺品和土特产综合经营,具有一定规模。)和家庭旅馆(接待能力10人以上)的贫困户,实施改厨改厕的,给予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两万元;从事乡村旅游农家乐的贫困户,根据其建设标准(参考一星级农家乐评定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两万元。资金主要来源于涉农整合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对精准脱贫工作的领导,推动产业脱贫工作,按照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脱贫攻坚工作,全系统树立了倾力抓脱贫、尽力扶真贫的责任意识,全力协调解决产业扶贫过程中的困难和瓶颈问题,确保各项脱贫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政策扶持。制定更多有利于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调动全社会发展农业产业的积极性。一是鼓励支持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能人、种植大户投身特色产业开发。二是奖补扶持。对贫困户招商引资流转土地建园且达到一定规模的,优先在苗木、资金、技术、地膜、肥料等方面给予扶持。
(三)强化资金保障。依据《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17]57号)、《绥德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绥政办发 [2017]112号)、《绥德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绥政办发[2017]113号)和《绥德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报账制管理暂行办法》(绥政办发[2017]114号)文件予以执行。
(四)强化技术培训。开展农技培训,加强对贫困户实用技能培训,根据苹果幼园、成龄园及设施瓜菜大棚全年管理技术流程及时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和发放科学管理资料。促进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
(五)优化督查和考评。要把精准脱贫作为督查和考核的重点,对产业扶贫目标、工作措施、项目实施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形成坚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保障脱贫攻坚工作有序实施,确保贫困户如期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绥德县产业脱贫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