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诚信绥德建设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8-04-02 16:29 作者: 来源:网站原创 浏览次数: 次
恢复窄屏
提案内容:
诚信作为一种传统的道德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金融领域中的失信行为,咎其原因就是诚信的缺失,不仅危害经济社会发展,破坏社会秩序,而且损害社会公正,损害群众利益。
一、绥德现状
近年来,绥德县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飙升,据统计,绥德县2015年至2017年贷款余额分别为425537万元、427495万元、449696万元,其中不良贷款分别为12267万元、14935万元、17642万元,分别占比为2.8%、3.5%、3.9%。
二、不良贷款逐年上升的原因分析 受经济下行和投资公司等因素影响,部分实体经济利润下滑,企业和个人资金周转困难,逾期频繁发生,信用环境遭到破坏并持续恶化,最终导致银行的不良贷款率逐年升高。信用是市场经济的灵魂,是整个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而银行作为市场经济中的核心企业之一,信用环境对银行的影响是巨大的,改善信用环境、加强诚信绥德建设是促进社会经济良好发展的必要手段,也是当前最迫切的任务之一。
建议、办法和要求:
三、加强诚信绥德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诚信教育和宣传力度
个人诚信必须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从日常生活抓起,从下一代抓起。建议加大诚信教育宣传力度,诚信宣传要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要在全社会树立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气和强有力的舆论氛围,不断教育广大公民树立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
(二)扩大道德信贷范围
2017年11月份,绥德县政府授予10名商户为守信模范,从目前效果看,10户中仅有2户有信贷需求,未达到预期效果。建议扩大道德信贷范围,将抗洪救灾模范、年度先进人物、绥德好人等公众人物列入道德信贷范围,让守信人为群众树立榜样,做诚实守信的表率,通过典型示范作用唤起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培养广大公民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逐步确立人人讲诚信的良好社会风气。
(三)加大失信公职人员的限制力度
公职人员代表政府形象,失信严重影响政府的公信度和形象,建议建立相应的约束惩罚机制,公职人员(担保人)涉及不良贷款的,在其职务晋升、工资晋升、后备干部资格、年度考核等方面加大约束惩罚力度,不仅要在经济和政治上追究其责任,还应追究其法律责任,真正实现有信者快、无信者痛。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建议在加强诚信建设方面形成协作工作机制,由政府牵头,司法、民政、财政、工商、税务和金融机构参与,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黑名单”等管理机制和办法,对守信人员在年检、评估和税收等方面,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激励政策,对严重失信人员采取限制购买、限制自由和取消补贴等措施,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