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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里对退伍军人是否提供小额创业贷款?
发布时间:2013-10-23 15:2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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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我2010年退伍,之后参加过榆林市的创业培训,想自己创业但是缺少些资金,听说政府有相关的创业小额贷款,不知是不是真的。如何申请?

回复:

你好!我县有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相关政策,所需材料如下:根据《陕西省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贷款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贷款人(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贷款人夫妻双方无贷款,信用度良好)

1、申请人审核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基本情况表一式两份;

3、评估报告一式两份 ;

4、贷款申请书一式两份(包括贷款原因、申请贷款额度等主要内容);

5、项目可行性分析一式两份(包括经营项目概况、市场分析、还款计划等主要内容);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身提供单身证明)复印件各一式两份 ;

7、创业培训证复印件或下岗证(失业登记证)复印件一式两份(体育场六楼劳务输出局办理);

8、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两份(养殖户可提供村()委会证明,乡镇劳动保障站盖章);

9、经营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担保人两人(绥德县财政供养人员,未担保过创业促就业小额贷款,女47周岁以下,男57周岁以下)。

10、担保人审核表每位担保人一式两份;

11、担保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身提供单身证明)、工资本(卡)复印件各一式两份。

说明:1、以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出现伪造、变造材料须负相关责任。 2、以上材料所涉复印件在我中心集中审核时均需提供原件。 3、以上材料均用A4纸,并按上面顺序整理。 详情请你关注绥德县人力资源网。(注:2013年小额贷款额度已完)

                                       绥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