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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09 15:30 作者: 来源:网站原创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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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桃园传媒有限公司等62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经查,绥德县桃园传媒有限公司等62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根据《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个人独资企业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决定吊销你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现予以公告。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榆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63365.com申请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绥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处罚决定将依照《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1号)予以公示。

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公告在63365.com门户网站上(网址http://www.zgmhjz.com/),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行上网查询。

附件: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

 

  绥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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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含投资).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