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内容
根据《绥德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绥德县2018年产业扶贫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绥脱贫发[2018]37号)和《绥德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各镇(中心)产业精准扶贫项目申报的通知》(绥脱贫办发[2018]31号)文件精神,各镇(中心)认真组织,精心谋划,制定本镇(中心)产业精准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的产业项目评审会专家评审后,确定可实施项目。项目共需资金7728.7万元,其中产业资金5868.7万元、配套基础设施资金1860万元。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该项目预拨产业资金4870万元,配套基础设施资金暂不拨付。现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申报2018年脱贫攻坚“三变”产业项目资金4870万元。
二、 公示期
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5月1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向我办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办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予以申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绥德县产业脱贫办公室
单位地址:绥德县名州镇小街4号
联系电话:0912-5622135
附表:绥德县2018年脱贫攻坚“三变”产业项目资金统计表。
绥德县产业脱贫办公室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