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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文化馆获全国“双服务”先进集体称号,陕西省10家单位上榜
发布时间:2018-01-30 14:51 作者: 来源:陕西日报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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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第七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表彰座谈会在京举行,全国共326家单位受到表彰。陕西省10家单位榜上有名,分别为铜川市耀州区董家河镇王家砭综合文化中心、榆林市绥德县文化馆、西安市周至县剧团、宝鸡市陈仓区新声剧团、商洛市镇安县剧团、渭南市澄城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陕西世纪长安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长安区服务站、铜川市宜君县“2131”办公室、西安市临潼区广播电视村村通服务站、咸阳市永寿县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据悉,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表彰活动由中宣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组织实施,每两年评选一次,旨在表彰“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中成绩突出的文化单位,以推动基层文化建设。

绥德县文化馆始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县级文化馆之一,是公益性群众文化事业机构。绥德县文化馆1993年被文化部授予“标准文化馆”, 2003年起连续3次被文化部评为“国家二级文化馆”,2016年被文化部评为“国家一级文化馆”。馆内设有黄土地艺术团、音乐、舞蹈、美术摄影、群文辅导、行政办、非遗办等多个部门。

多年来,绥德文化馆始终坚持党的群众文化路线,紧紧围绕县上的中心工作,组织广大群众开展各种社会文化活动,积极举办各种艺术创作培训班,努力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长期坚持单位、学校文艺活动的辅导;积极配合、支持和指导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的建设;全力收集整理、抢救、保护、传承,弘扬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为绥德县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和振兴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