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农机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陕西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方案在补贴对象、补贴范围、机具种类、补贴标准等基本方面维持不变,仅在今后两年做了微调。
今年我省实行分类补贴,种类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等11大类35个小类87个品目,其中一类重点品目51个,二类普通品目24个,三类一般品目12个,总体比去年减少了一个大类,5个小类,14个品目,增加了一个小类,10个品目。这是根据农、财两部发布的137个品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结合我省重点发展粮油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大力发展果、畜、菜、茶等优势特色产业机械化的实际而确定的。通过压缩品目,实行敞开补贴,补贴重点向地膜覆盖、机械深松、节水灌溉、稻油机械化收种四大关键技术所涵盖的51个一类重点品目机具倾斜。
2015 年起,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实施方式,补贴对象到当地政府确定的主管部门办理所有补贴手续,实行先购后补、分类补贴、先到先补的原则。补贴对象为省域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个人既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既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等。个人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原则上不超过2台套(即2台主机和6台作业机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原则上不超过6台套(即6台主机和18台作业机具)。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同一种类、同一档次的补贴机具,在全省实行统一的定额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