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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登记
发布时间:2009-08-31 来源: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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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亲属、抚养人或所在单位,城市在殡葬前、农村在死亡一个月后申报。持医疗机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法医部门、单位、居(村)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死者《户口簿》和身份证。

2、户籍室审核,当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