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5年04月01日 17:45:42 星期三

当前位置

绥德县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发布时间:2009-08-31 来源: 浏览次数: 次
恢复窄屏

一、姓名(姓氏)、性别、民族、出生日期
1、未满18周岁的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申报,满18周岁由本人申报。持书面申请、《户口簿》、身份证、单位人事部门证明、户口登记机关原始记载、其它证明材料(出生证、《公证书》、宗教局批准文件等)。
2、户籍室审查受理填写《办理户口责任书》→派出所审核(15工作日内)→县(区)治安大队审核(15工作日内)→市公安局户政科审批(40个工作日内)→户籍室民警办理(5个工作日内)。
二、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服务处所等
1、如有变动,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报,持《结婚证》、《毕业证》、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
2、户籍室审核,当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