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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无法清偿的社会保险费欠费核销
发布时间:2013-08-19 来源: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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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设定依据:国办发【2004】62号,劳社部发【2001】20号。
  二、项目办理时限:
  审批总时限:原则上为90个工作日
  决定送达总时限:15个工作日
  三、项目办理程序
  1、受理:本审批实行网上预审
  ①申请条件:核销的范围是破产企业无法完全清偿欠缴养老保险费(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包括长期挂帐的欠费),企业欠缴费中应划入职工个人帐户部分和职工个人缴费不得申请核销;
  ②申报材料(可上传电子文档):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意见文书;企业破产向人民法院提供的会计决算、资产债务表;企业关闭破产清算时已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的书证;企业破产程序启动前的社保欠费情况说明书(或表);企业破产的清偿预案和有关法律文书;企业破产清偿方案及清算情况;法院的裁定文书;申请核销的申报表及说明;有关部门的审核、复核、审查意见(要求印章齐全);
  ③工作标准:按照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办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④岗位职责人:该许可受理人员
  ⑤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2、审核、审批:①工作标准: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和规定条件执行,审核认真,结论准确。②岗位责任人:养老保险处该许可审批人员③岗位职责及权限:认真进行档案审核和书面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单位。④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
  3、制证:(无)提出同意核销意见,20个工作日内征求省财政厅意见,并正式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4、送达:①工作标准:省政府批准后,出具正式文件并及时送达申请单位。②岗位责任人:养老保险处该许可受理人员③岗位职责及权限:必须按照时限,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送达批准文件到申请单位。④送达时限:15个工作日。
  5、归档:①工作标准:按照档案归档要求收集整理归档。②岗位责任人:养老保险处该许可受理人员③岗位职责及权限:将许可审批全过程形成的审批全部材料收集齐全,完整归档。④时限:25个工作日。

  四、项目承办单位: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