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事业单位:
为正确评价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年来履职尽责、完成任务及德才表现情况,有效发挥考核工作的评价、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全体干部投身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1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依据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范围、内容、方法、程序以及考核结果的评定和使用,严格按照中共绥德县委组织部、绥德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做好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绥组发〔2008〕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非公务员身份人员)的考核,按陕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的通知(陕人发〔2006〕20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年度考核组织 各乡镇党委公务员的考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政府所属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干部除外)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县人劳局统一安排。 三、年度考核要求 1、确定考核等次。各单位要严格控制优秀等次比例,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公务员单位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事业单位一般掌握在10%以内。对受过党纪、政纪等处分的人员按规定应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不确定等次的,各单位必须严格考核程序,不得瞒报、漏报; 2、考核时间要求。2011年度考核工作务必按照县人社局安排的时间内完成,逾期将不予受理。具体时间见附表; 3、考核材料要求。所要单位均需提供2010年度考核花名表、考核结果统计表及单位人事管理手册。公务员考核审批时还需提供:考核登记表(1份)、花名表(2份)、统计表(2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审批时需提供:考核登记表(1份)、花名表(3份)结果统计表(3份);注:各乡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可参照公务员上报表格上报。 四、年度考核相关文件和表格的下载:见附件下载。 所有表格均用A4纸打印。 附件:表格.rar 绥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