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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绥德县专业技能考核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06-15 来源: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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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组织实施好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确保我县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榆林市专业技能考核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2012年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及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的通知》(陕教人〔20127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原则。面向广大考生公开本次专业技能考核方式、命题范围、考核标准、考核成绩等,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分学科、统一时限、统一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评价、量化打分。

(三)坚持教育行业特点。实行以课堂教学技能考核为主,兼顾备课、教案、课堂教学等方面,全面考核评价考生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择优招聘。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专业技能考核组织机构

为了便于组织管理,全县2012年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专业技能考核由县政府负责,人社部门牵头,教育部门配合,编制、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参与实施。县上成立绥德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专业技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主要负责对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专业技能考核方案的制定、考核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在全市统一安排下,具体实施本县考核工作。

(二)组建专业技能考核评委组

根据本县招聘学科计划、参加考核人数,分7个专业技能考核评委组,每个考核评委组评委7人,从县外选聘,并在每组确定一名同志担任主委。

专业技能考核分七个评委组:

一组负责考核化工、电子、物理、生化;

二组负责考核初中英语;

 三组负责考核小学英语;

 四组负责考核小学美术;

 五组负责考核小学音乐;

 六组负责考核学前教育;

 七组负责考核小学体育。

三、考核对象

2012年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绥德县专业技能考核入围人员。

四、考核方式和范围

专业技能考核主要以组织课堂教学方式进行,即面对评委讲授10-15分钟的简约课,侧重考查考生的教学实践能力、综合素质,了解考生应急处理教学问题和班级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其中,应聘音乐岗位的,增加5-10分钟才艺展示;应聘美术岗位的,增加60分钟素描一幅,素描和讲课分别占总分的30%70%;应聘体育岗位的,要求讲授20-25分钟有学生参与的实体课;应聘幼儿园岗位的,面对评委说课10分钟,才艺展示5分钟。评委现场量化打分,工作人员汇总统计评委赋分,确定应聘者的教学能力考核分数后当场公布。

招聘音乐教师的,考核点应提供钢琴(电子琴)、二胡、笛子等常用乐器;招聘美术教师的,考点应提供石膏像等基本素描用品,招聘体育教师的,考点应提供八年级体育教材中所涉及的相关器材和场地。

申报职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有关学科岗位的,专业技能考核范围分别是职业高中相应年级、初中八年级、小学六年级、幼儿园现行有关学科教材内容(见附件2)。

考核命题由县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考核命题及管理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

五、考核标准

专业技能考核依据目标与内容、过程与方法、教学基本功等方面综合进行,具体考核评价指标、赋分见附件3-1有关要求。

六、考核时间、地点

2012619 下午2004:00在绥德县职教中心报到,并召开考生动员大会。620在绥德县职教中心参加考核。

七、考核程序和评分办法

专业技能考核一般分为抽签(大顺序签、讲课顺序签、课题签)、备课、讲课三个主要环节。讲课考生在抽顺序签、课题签及讲课前均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打印的报名表、基础理论考试准考证等有效证件,并自觉遵守考核工作有关规定。

(一)抽签。所有考生均需提前1天抽考核讲课大顺序签(即确定考核当天上午或下午参加考核讲课)。考核当天上午或下午,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抽签室抽本时段讲课顺序签,然后由上午或下午第1个讲课人员抽课题签,以后每隔20分钟(体育为30分钟、音乐为30分钟),按讲课顺序依次抽课题签;课题组人员负责将考生所抽课题粘贴在《登记表》(附件3-2)并由课题组长签字。抽签结果需由课题组人员进行详细记录(附件3-2、附件3-4)。

(二)备课。考生抽取课题签后,自定其中一个课时开始备课,备课时间两小时;备课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不允许使用电脑、手机等无线通讯设备,不允许其他人员协助备课。备课用纸由考核点提供,备课教材由本人自备,备课结束时,考生按照引导员的提示,携带讲课顺序牌、教案、教材、身份证、报名表等到候讲室等待。

(三)讲课(说课)。讲课(说课)面对评委进行(体育面对评委和学生)。期间不作自我介绍。结束后将教案、课题签、顺序牌交给工作人员(计时员),教案上只体现讲课顺序号,不能体现个人相关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评分办法。各学科评委组在主委的组织下,评分前确定评分等级(考核满分100分,原则上90分以上为优、80-89分为良、70-79分为中、60-69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差);评分过程中,评委根据《评分表》(附件3-1)进行具体评价赋分。工作人员根据评委的打分表,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剩余评委的成绩之和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记入《汇总表》(附件3-5),同时填写成绩单(附件3-3)交本场主委。

(五)实行当场亮分制度。即在当前考生讲课结束后,由主委面对评委和上一位考生,当众宣布讲课考核成绩,并经考生签字确认。

八、结果处理

考核结束后,按照学段、学科及时汇总专业技能考核成绩(见附件4),经县人社、教育部门签字盖章后,于考核结束次日分别报送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各一套)。

九、其他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这次招聘专业技能考核工作,认真制定实施细则和安全应急预案,加强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落实各有关人员工作责任,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坚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精心选聘评委和工作人员。参与人员必须思想政治觉悟高、综合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同志。

(四)专业技能考核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评委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考核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严格考核工作纪律。对违反考核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现有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榆林市中小学幼儿园现行教材目录表(绥德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