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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公开招聘农村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94名
发布时间:2013-08-22 来源: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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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政府批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实施2013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基层事业单位需要补充的教育、卫生、农业技术等工作人员共1594人。

招聘对象:18岁以上30岁以下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以本科或以上为主

符合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201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往届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服务期满的“特设岗位教师”、“选聘到村任职”、“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主要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学、护理和畜牧兽医、幼儿教育等六个专业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者,即可报考。

时间安排:8月19日开始报名 9月30日前签合同

8月19日0:00—8月23日18:00应聘人员在公告公布的报名网站上报名。

网上资格初审:8月19日8:00—8月25日18:00。

8月26日——8月28日应聘人员按照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时间、地点接受验证。

8月30日——9月9日考试(笔试和面试)。

9月13日——9月20日体检、考察、公示。

9月30日前,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向新聘用人员发送统一印制的《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

考试:笔试和面试各占50%

公共科目考试和面试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公共科目考试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教材。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根据应聘人员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政策奖励: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 可获3万元奖金

公告要求,陕西各市要严格按照省政府规定的学历条件、专业条件统一进行招录,不得擅自扩大范围、降低标准,坚决杜绝地域歧视、性别歧视,切实保证把优秀毕业生招录选派到基层专业技术岗位上来。

对招录到县以下农村中、小学和乡镇涉农服务机构工作,且签订5年以上服务年限的普通高校本科生,给予奖励金1万元;对招录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且签订6年以上服务年限的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给予奖励金3万元;对紧缺专业毕业生和选派到特困乡镇的毕业生可适当提高奖励标准。奖励金按服务年限分期支付。振兴计划奖励金、助学金政策,每生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助学贷款偿还等其他优惠政策按照《关于印发陕西省“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的通知》(陕政办发〔2011〕46号)文件执行。(可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anxi.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