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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司企业营业设立、变更、注销提交申请材料
发布时间:2009-08-13 来源: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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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材料目录:(开业) 

    1 、营业登记申请书 

    2 、非公司企业法人资格证明 ; 

    3 、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4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 、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 、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 ( 产权证复印件);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营业单位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8 、营业单位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9 、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提交申请材料目录:(变更) 

    1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 、 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 1 )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 2 )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 3 )住所变更: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附产权证复印件); 

   ( 4 )负责人变更:企业法人出具的任免职书 

   ( 5 )资金数额:提交出资人出具的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 

   ( 6 )隶属的法人单位名称变更:法人单位提交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交登记证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营业单位办理变更登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 、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4 、《营业执照》。 

    提交申请材料目录:(注销) 

    1 、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2 、上级部门批文; 

    3 、出资人出具的债权债务清理文件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5 、《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