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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重要地段重大题材和重要政治、历史人物雕塑设计
发布时间:2009-08-13 来源: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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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省文化厅社会文化处  
 
办理地址:西安市西一路197号
 
办理时间:早上:8:00-11:30;下午:夏季2:00-6:00,冬季3:00-6:00
 
联系电话:029-87284744

负责人:赵登峰处长
 
办理时限:在收到雕塑建设单位的有效文件后,15日内办理完毕。
 
申办对象资格:
    1.建树的雕塑的规划、立项必须经省建设主管部门批准;

    2. 雕塑的创作、设计者必须持有《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

    3.雕塑的设计方案须经省城雕管理机构艺委会论证通过。

办理程序:
    1.雕塑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向省城雕管理机构申报;

    2.省城雕管理机构对雕塑设计者要进行资质审查,并组织艺委会对雕塑设计方案进行论证、通过;

    3.省城雕管理机构要将雕塑建设立项批文、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及申请报告,报文化厅审批。

办理依据:文化部、建设部《城市雕塑管理办法》 (文艺发[199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