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程序
(一)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陕西省卫生厅关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及办理首次护士执业注册的通知》(陕卫医字[1996]183号)中规定“省卫生厅直属医疗单位及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向省卫生厅申请注册”。
(二)工作程序
1、各医院需提交的缴验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2)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3)健康证明;
(4)《护士注册申请表》。
2、办理程序和时限:
经办人收到医院提交的缴验材料后立即开始审核工作,对于审核合格者予以注册,审核盖章工作1—3天完成。审核不合格的,给予书面通知。
3、予以注册者缴纳注册费。
4、将注册信息输入护士注册管理软件,并上报软盘。
5、《护士注册申请表》留卫生厅医政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