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医院进行预防性健康体检;
二、由县疾控中心门诊部将直管单位从业人员体检表送交省卫生监督所重大活动卫生监督科;
三、重大活动卫生监督科由专人对体检合格的从业人员办理健康合格证;
四、将健康合格证按直管单位分类;
五、由各直管单位卫生管理人员统一(也可由从业人员本人携带体检发票)在体检3天后到重大活动卫生监督科领取健康合格证。
预防性健康体检程序
根据卫生部《预防性健康体检程序管理办法》及《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制定我中心从业人员体检程序。
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由疾控中心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预约体检。体检工作由疾控中心门诊部体检中心承担。
二、体检过程
1、登记、收费
对前来体检的从业人员一律要认真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性健康体检表》,贴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加盖骑缝章。工作人员负责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填写从业人员体检登记表。登记的主要内容有体检日期、体检号、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收费情况等。填写体检表及登记要完整规范。如被检单位体检者较多时可提前预约领表填写。收费严格按照有关国家标准执行,体检前收取。
2、体检
登记、交费后、体检者空腹持体检表在一楼进行体检,体检顺序为:一般体检检查——X光透视——采血——采便,采血处负责收集体检表并检查体检者是否完成体检项目。检查者在检查及检验过程中应按国家标准规范操作。
3、检验及结果报告
检验中心应在规定时限内对采集的血、便进行检验,2日内出具检验结果并将体检表送至体检中心,由体检中心主任检查体检表并对体检结果签注意见后向体检单位出具体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