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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65.com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德县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31 来源: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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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政办发〔201236

 

63365.com办公室

关于印发绥德县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属各单位:

绥德县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绥德县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实现预防出生缺陷关口前移,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全面贯彻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制定绥德县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家庭,面向育龄人群,以计划怀孕夫妇为重点,充分发挥人口计生服务网络优势,加强部门合作,广泛发动群众,动员社会力量,全面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的风险、促进家庭幸福创造条件,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使符合政策计划怀孕的育龄夫妇能享受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符合条件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群覆盖率达到85%以上,对生育病残儿夫妇再生育优生指导率达到100%,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使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逐步降低,出生人口素质逐步提高。

(三)基本内容和要求。为全县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妇每孩次提供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如果计划怀孕的夫妇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后未按计划怀孕,或怀孕后出现流产、死胎、死产等再次准备怀孕时,应根据需要在医生指导下自费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流动人口中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原则上在现居住地接受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内容包括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和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服务等共19项服务内容,其中医学检查内容14项,包括实验室检查9项、病毒筛查4项、影像学检查1项。

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要遵循科学规范和知情自愿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技术规范和有关医学标准认真组织实施。要科学普及优生知识,规范开展优生检查,正确进行咨询指导,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

(四)实施单位。在县政府领导下,集中、整合、利用政府相关公共服务资源统一实施,其工作模式为县计生局牵头,县卫生局技术指导,县民政局协助,县计生服务站检查,乡镇组织协调。

(五)实施单位工作职责。

县计生局负责起草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统一组织、督促和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业务技术指导,规范县计生服务站的操作程序,协调县级有关医疗机构参与工作,培训参加工作的业务技术人员。

县计生服务站严格按照“一规范、五指南”要求,即: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全面贯彻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印发的《健康教育指南》、《体格检查指南》、《临床检验操作指南》、《妇科超声检查指南》和《优生咨询指南》等各项要求,设置科室、配齐设备、选好人员、备全耗材,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认真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帮助群众做到知情自愿,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受检夫妇信息档案,及时统计汇总分析检查人数、检查结果、妊娠结局、专项资金使用等数据信息,按要求定期上报。

乡村按照“村摸底、乡汇总、县审核”的办法,负责按月向县计生服务站上报待孕夫妇(即新婚准备怀孕)花名表;送服务卡和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到人,为受检夫妇提供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主要是发放叶酸等);组织督促代孕夫妇,按时到县计生服务站接受检查;乡镇计生服务站按要求进行随访。

县民政局负责向准备办理登记结婚手续的男女双方宣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议、督促其按时到县计生服务站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按月向人口计生局提供新婚夫妇花名表。

(六)实施时间。我县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项目工作从201241日起开始实施。

二、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领导,县上成立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或确定专门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实施细则。

(二)确保服务质量。县计生服务站开展实验室检查,必须选择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检验试剂,按照技术服务流程和实验室检测标准严格规范操作,根据检验结果进行科学指导,采取必要干预措施,减少出生缺陷发生。

(三)保证经费投入。县财政局要将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中央和省上所拨经费以及县级配套经费足额拨付到位,各乡镇也要列支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县财政局要加强对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经费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四)强化舆论宣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宣传手段,切实加大对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县迅速形成人人都能自觉自愿参与的强大舆论氛围。

县计生局要负责编制宣传知识手册、告知书等宣传资料并发放到全县广大干部和育龄夫妇手中,组织宣传工作队深入乡村进行宣传和动员,同时,将计生服务站布置成具有浓厚氛围和效应的宣传阵地。

县文体广电局要在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开设相关宣传栏目。

县住建局要积极配合计生局在县城街道上搞好宣传工作。

各乡镇要在乡村醒目位置办好宣传专栏,刷写大幅宣传标语;进村入户为广大育龄夫妇发放宣传品,做好咨询与指导工作,利用集市搞好宣传和动员。

(五)考核。县上将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和各乡镇2012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任务书考核。

绥德县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doc

绥德县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专家指导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