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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65.com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暨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31 来源: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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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政办发〔201235

 

63365.com办公室

关于深入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暨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通知

 

为了有效降低全县出生缺陷发生率,全面提升全县出生人口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县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以下简称免费婚检)、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以下简称孕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一)免费婚检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有关规定,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县,并在本县婚姻登记的男女双方当事人。

(二)免费孕检对象。为全县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妇,包括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每孩次提供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二、免费婚检、孕检原则

(一)倡导与自愿的原则。开展免费婚检、孕检要遵循科学规范和知情自愿的原则,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婚检、孕检重要性的宣传力度,积极倡导科学婚检、孕检理念,引导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计划怀孕的夫妇自愿参加婚检、孕检,以避免各种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危险因素,有效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

(二)基本项目免费的原则。符合免费婚检、孕检的对象,凭《免费婚检介绍信》参加婚检孕检,婚检基本项目(见附件1)、孕检基本项目(见附件2)一律免费。婚检孕检机构不得向参加婚检孕检的当事人收取基本项目检查费用,不得搭车收费和乱收费。

(三)方便群众的原则。各相关部门积极创造条件,建立集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优生检测服务于一体的婚前保健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参加婚前医学检查。

(四)婚检、孕检结果保密的原则。婚姻登记部门和免费婚检、孕检机构要维护免费婚检孕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其个人隐私以及知情权。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免费婚检孕检当事人的检查结果。

三、免费婚检孕检机构

免费婚检、孕检机构为绥德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自愿参加免费婚检、孕检的对象凭《免费婚检介绍信》到免费婚检机构进行婚检、孕检。《免费婚检介绍信》由县计生部门印制,县民政婚姻登记中心发放。

四、免费婚检、孕检流程

(一)免费婚检流程。申请结婚的对象先到民政结婚登记处领取《免费婚检介绍信》后,到县计生服务站婚检宣教室接受婚前宣教及相关科室进行婚前医学检查。检查结束后,县计生服务站向受检人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并进行科学婚育指导。最后到民政结婚登记处登记结婚。

(二)免费孕前流程。申请计划怀孕的夫妇,属农村居民的到本乡镇领取《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介绍信》,属干部职工到县干职计生办领取《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介绍信》,然后到县计生服务站孕检宣教室接受孕前宣教及相关科室进行孕前医学检查。检查结束后,县计生服务站向受检夫妇出具《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为孕检夫妇提供针对性的孕前优生咨询和健康指导。对不持有《孕检告知书》的夫妇,各乡镇、干职计生办对申请计划生育一孩的夫妇不得办理《一孩申请登记卡》,计生生育二孩的夫妇不得办理《二孩准生证》。

五、经费保障

()经费来源。免费婚检每年所需经费由市、县财政全额承担。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予以保证,其中中央财政承担80%,省级财政承担20%

(二)免费婚检孕检结算标准。免费婚检100/人,免费孕检120/人。

(三)结算支付办法。县计生局对本辖区免费婚检机构上报的婚检人数审核汇总后,上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按实际发生数与免费婚检机构每半年结算一次。免费孕检人数由县计生局审核汇总后上报国家、省市后,在县计生局设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资金专户,负责办理财政的预决算,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投付资金。

六、部门职责

县计生局、县民政、县财政等部门及乡镇要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县计生部门。充分利用县计生部门的管理服务网络,开展婚前、孕前医学检查重要性的宣传,增强群众婚检、孕检意识,引导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自觉参加免费婚检孕检;做好申请免费婚检孕检当事人相关信息的采集和登记工作,核实免费婚检孕检人数;督促指导县计生服务站开展免费婚检孕检工作,提供婚前孕前优质服务;做好资料登记和数据统计工作;编制婚检孕检预算,会同财政部门核实免费婚检人数。

(二)县民政部门。利用婚姻登记工作环节,发放免费婚检、孕检宣传资料,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引导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自觉参加免费婚检、孕检并办理《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协助县计生部门核实免费婚检人数,负责发放《免费婚检介绍信》。

(三)县财政部门。负责免费婚检、孕检专项经费管理,包括经费预算编制、使用和监督检查;根据县计生部门核实的免费婚检人数,据实支付孕检经费和50%配套免费婚检经费。

(四)各乡镇。广泛宣传免费婚检、孕检的重要性,负责按月向县计生局上报待孕夫妇花名表;组织督促待孕夫妇、准备结婚的对象,按时到县计生服务站接受婚前、孕前检查;乡镇计生服务站要按要求进行随访,使婚检、孕检人数覆盖率达85%以上。

七、本通知从201241日起实施。

 

附件: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doc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doc 

0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