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5年04月01日 17:45:42 星期三

当前位置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加强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8-12 来源: 浏览次数: 次
恢复窄屏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厅直厅管各医疗机构:

    随着冬季来临,根据疾控部门疫情监测报告,近期手足口病发病率有所上升,为确保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坚持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努力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切实有效的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医疗救治工作的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救治措施落实到位。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卫生部下发的《指南》要求,规范诊疗程序,结合临床实际,进行科学诊断,合理治疗,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迅速行动起来,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肠道病毒(EV71)感染诊疗指南〉(2008版)的通知》要求,组织对医护人员进行防治手足口病专业知识再培训,使医务人员熟练掌握肠道病毒(EV71)感染疾病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物理学检查、留观或住院指征、治疗方法,切实提高诊断和治疗水平。

    三、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做好接收病人的准备工作。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单位要重新确定定点医院,定点医院要设立专用隔离病房,预留病床,全力做好接受肠道病毒(EV71)感染患者医疗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门诊要配备有一定临床经验并经过防治手足口病专业知识培训的高年资儿科、内科医师,对发热患儿进行仔细甄别,减少误诊和漏诊,发现可疑患者及时引导就诊,不得推诿、拒诊就诊患者,确保患儿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五、加强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做好门急诊、病房等医疗区域的清洁隔离和各种医疗物品的消毒灭菌工作,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的监控,并组织开展院内感染控制和消毒灭菌大检查,对所有急救设施和物品进行全面检测、检修,做到周密细致,不留死角,确保各种急救设施、物品处于良好状态,严防发生院内交叉感染,确保临床医疗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六、认真做好危重患者的管理和救治。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危重病人的监护,把危重病人作为医疗救治工作的重点,对收住的危重患者,要立即组织院内会诊,进行全力救治。不得私自随意转诊、转院。因病情变化确需转诊转院者,要按规定要求逐级上报并征得同意后方可实施。省、市医疗专家组要深入基层开展防治工作技术指导,特别要加强对县以下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帮助其认真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发现符合临床表现患儿并详细登记后,立即送往定点医院救治,不得延误。

    七、加强物资储备。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物资储备,及时采购足够的诊疗、防护设备、各种抢救、监护器材以及救治、消毒药品,积极储备相关必需物资,确保满足临床医疗救治工作需要。同时要及时修订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预案,一旦发现疫情,迅速启动预案,做到心中有数,有备无患,从容应对。   

                                                                 信息来源: 医政处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