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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小学入学政策规定
发布时间:2012-03-02 来源: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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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龄儿童、少年由县教育局会同乡镇政府按照榆林市关于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规定安排就学。
  入学实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由县教育局统一印制、统一管理。
  所有小学、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要确保本校学区内的或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学校采取班级授课制,班级的组织形式应为单式(山区因生源少可安排复式)。每班学生容量: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所有小学、初中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按统一要求为其建立学籍,并按照统一标准建立学生学籍库。学籍库统一按《学籍库样表》(附件7)的格式建立。其中,初中学籍号共为七位数,一、二位为毕业年份,三、四位为学校代码,五、六、七位为学生编码;小学学籍号共为九位数,一、二位为毕业年份,三、四位为乡镇代码,五、六位为学校代码(各小学的代码由教育组统一编排,并上报县教育局基教科),七、八、九位为学生编码;姓名应和学生户口本、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相同;出生年月统一为八位(年四位、月两位、日两位);户口所在地统一填编码。
  新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学校应完成编制学生名册和建立新生学籍档案、学籍库工作,并将学生名册、学籍库以教育组或初中为单位报县教育局,以便县局建立全县学籍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