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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65.com关于2012年为全县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31 来源: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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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精神,进一步加大扶残助残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我县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服务体系和组织体系建设,县政府决定2012年继续为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

一、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社会化培训为重点,多渠道、多形式免费为200名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扶持帮助60名残疾人就业。对10名盲人进行按摩和计算机培训,帮助其就业。

二、实施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

通过中省市专项补助,县上配套资金,为3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实施危房改造,同步实施无障碍设施建设,改善住房条件,每户平均补助7500元。

三、实施扶残助学项目

积极开展扶残助学活动,对60名在校贫困残疾中小学生给予生活补助,平均每人补助500-800元;对2012年考入大中专院校的贫困残疾学生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本科5000元、专科3000元、中专2000元。

四、实施扶贫项目

省市县投入10万元,帮助2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残疾人扶贫基地发展种养殖业、手工业等,实现脱贫致富。

五、实施贫困精神残疾人康复项目

积极争取省市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为1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提供500/年的药品,对2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4000//次住院医疗救助。对20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进行康复救助,邀请美国五项目机构以及国内专业老师进行孤独症培训,帮助孤独症孩子提高生活自理能力。

六、实施残疾人辅具适配项目

10名贫困残疾人免费装配假肢,免费为残疾人发放1000件轮椅等辅具。

七、实施重度残疾人居家安养补助项目

省市补助40.8万元,县级配套7.2万元,对400名重度残疾人实行每人每年1200元居家安养补助。

八、实施加强农村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项目

贯彻落实省政府残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配齐配强村残疾人协会、残疾人专职委员,提高服务能力,落实每月不低于50元的工资待遇。

九、实施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项目

积极争取省市支持,组织实施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启动建设“绥德县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中心”,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十、实施残疾人文化建设项目

在绥德电视台开设电视手语节目,在子洲图书馆开办县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为残疾人提供文化服务。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从践行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把每件实事办好,好事办实,使广大残疾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促进我县残疾人事业与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我县残疾人事业再上新台阶。

 

0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