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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绥德年鉴
发布时间:2015-03-17 08:5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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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充满困难和极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面对宏观经济形势下行、民间借贷危机和历史矛盾集中爆发的严峻考验,我们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总基调,主动承压,合力攻坚,经济社会呈现出“稳中有进、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全县完成生产总值54.09亿元,增长8.1%;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5.07亿元,增长1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7.04亿元,增长8.3%;实现财政总收入2.34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8261万元,增长13%;城乡居民收入分别为27400元和8227元,增长9.1%和12.3%。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促进经济持续增长。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通过夯实包抓责任、加强调度督查和考核评比,有效破解投资和阻工问题,依法化解物流园区、火车站和307南过境线等一系列矛盾纠纷,确保年初确定的72个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开工率达到90.28%,完成投资16.85亿元,重点项目开工率、竣工率、投资完成率和振南工作均居全市前列。其中:307国道南过境线、展览馆、三十寨供水工程等42个重点项目全面完工,总投资5亿元的省市重点项目—307国道北过境线正式开工建设。特别是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按计划完成,臻梦镁合金和新型交通清洁能源工业项目全面开工建设,今年达产后将实现绥德工业新突破。同时,坚持把民营经济作为县域经济持续发展动力,成功召开全县非公经济工作会议,出台《关于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入园意见》和《工业商贸企业转型升级奖励办法》,物流园区民营企业板块新入驻2户企业,争取专项资金425万元,实施14个技术改造、10个科技示范自主研发项目,建成新型食用菌和蝎毒产科研项目,促成银企合作贷款1800万元,新增非公经济组织120个,新增规上企业3个,完成非公经济增加值28.82亿,比重达到52.9%。引进资金4.5亿元,以超过100%的资金到位率,获全市招商引资第5名。

(二)注重园区示范推广,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发挥特色农业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农业产业快速发展。目前已建成25个特色现代农业园区,形成3个省部级、3个市级、19个县级园区示范引领农业发展新格局,实现农业园区乡镇全覆盖。强化科技示范推广,实施玉米、谷子、洋芋和山地苹果等“八个万亩”高产创建,建成温室大棚260亩、塑料拱棚740亩,新增苹果1.6万亩,闫家渠山地苹果荣获国际果博会“果王”。开展科技特派员和“千人进千社”科技惠农活动,狠抓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播种粮食作物38.4万亩,总产量8.99万吨,实现“十一连丰”。实施土地治理和水利生态建设,新增基本农田0.18万亩,建成水利设施64处。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81个,新建规模养殖场55个,培育扶持省、市龙头企业14户,2个特色农产品获得农高会后稷奖。狠抓劳务输出产业,转移劳动力8.9万人,实现劳务收入8.5亿元。

(三)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城乡面貌更加亮丽。完成“撤县设市”市级、省级申报和园林城市创建省级验收。完成县城总体规划和城乡一体化规划省级评审申报,义合、田庄等4个乡镇总体规划和县城燃气规划通过市级评审,建成区详规覆盖率达到96%。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完成供水排水、污水管网升级和12处地质灾害治理等一批市政设施建设,张家砭、无定河大桥前期工作和垃圾场渗滤处理项目顺利推进。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环卫一体化工作机制,投资4240万元实施城区“五化”工程,绿化城市出入口6093亩。积极实施国道沿线环境整治,全市路域环境整治现场会在我县召开。完成四十铺重点镇旧街改造、小学餐饮住宿楼和幼儿园主体工程,实施田庄示范社区街道硬化、幼儿园、敬老中心和淮宁河河堤整治,城镇化率达到39.63%。组建城市管理机构,推广城市精细化和公共场所市场化管理模式。严格城市规划执法管理,拆除违建5803平方米。坚决落实新《环保法》,强化垃圾污水、水源保护、环境安全和大气污染专项治理,超额完成节能减排任务,改造燃煤锅炉28台,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10天,城区PM10同比下降3%,获得“全国生态文明县”称号。

(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民生保障不断改善。坚持“民生优先”原则,将财政支出的82%用于民生。坚持办人民满意教育,严格落实地方财政收入30%用于教育。启动“双高双普”创建,新建幼儿园26所,实现乡镇幼儿园全覆盖,完成7所中小学硬件设施提升,绥德中学和一中省级示范创建顺利推进,高考一、二本上线率位居全市第三。不断扩大社保覆盖面,24.5万人参加“五项保险”,城乡低保人均月补差分别提高327元、142元,实行低保动态管理,核减不符合条件城乡低保11178人。实施棚户区改造1276户,新建保障房500套,新增租金补贴225户。新办“农村老年餐桌”3个,新建农村社区中心18个,完成烈士陵园维修改造。全面提升医疗卫生保障能力,建成4所乡镇卫生院、30个村卫生室,实现乡镇卫生院“先住院、后结算”全覆盖,率先在全市推行新农合支付改革和慢病直通车报付,参合率达到99%以上, “三统一”让利群众1177万元,成为“全省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县”,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得到缓解。着力提升人口计生服务水平,人口自增率控制在5.87‰以内,被命名为“省级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县”。全力扩大社会就业,创新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开发公益岗位375个,新增城镇就业1932人,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强化精准扶贫,发放贷款943万元,完成城西移民搬迁工程,实施水保综合治理98平方公里,新建安全饮水34处,解决2.68万人饮水问题,建成通村公路301公里,新增通路行政村73个,实现1.28万人脱贫。

(五)实施文化引领战略,文化旅游稳步发展。加快文化旅游产业总体规划、红色旅游专项规划编制,积极落实省级文化旅游街区和红色旅游项目。完成永乐门恢复维修、剧院改造提升、石魂广场一期工程、游泳馆主体建设,新建高速公路出口文化宣传雕塑。启动巽地楼、九贞观恢复重建和北门坡文化旅游一条街项目,大型音舞诗画《我的三十里铺》在省艺术节成功演出。完成电影下乡、送戏下乡、安装“户户通”任务,免费开放“三馆一站”,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积极参加全国西部“非遗”展演和博览会,成为文化部2014—2016年度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完成《绥德新闻》互联网运行管理,文化旅游产业影响力持续增强,实现文化旅游产业综合收入1.16亿元,增速达到27%。

(六)不断创新社会管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积极推行重大事项和重点项目稳定风险评估、预决算审计制度,全年评估重大项目14个,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不断健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县级领导信息公示制度,夯实信访包案责任,解决大量疑难信访案件,办结信访案件126件,进京、赴省访分别下降97%和78%,信访总量下降57%。深入开展安全生产 “六打六治”,集中开展非法加油加气专项治理,安全事故同比下降6.97%,经济损失下降18.8%,未发生3人以上安全事故。继续深化平安建设,加大处非和严打整治力度,民间融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分别下降32%和52%,群众满意度、安全感明显提升。

(七)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全力加强依法行政。坚持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中心任务。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全面公开“三公”经费和财政预算,财政管理绩效评价位居全省第二,预算管理名列全国第一。撤并小村和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顺利推进。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创新人员社会化招聘机制。切实转变工商、质监、食药、盐务等市场监管部门服务理念,推行网格化监管、专项整治和放心粮油,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获得“全省食品安全排查先进单位”和“全市食盐安全县”称号。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政府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完成20项整改事项,实施民生实事861件,解决矛盾问题238个,干部作风明显转变。累计腾退办公用房4926平方米,全面推行公车标识制度,拍卖超标公车6辆,清退空饷人员60人,会议活动减少41%,公务接待费下降17%。新建全市最大政务服务中心,入驻39个部门和单位,以超市形式为群众提供212项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加快政务公开,县政府门户网站连续3年获省政府绩效测评全市第1名。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7件,政协委员提案30件,报告专项工作12项。

同时,国有统计、国防军队、气象人防、档案史志、老龄妇幼、宗教残联等事业也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