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气象局属国家基准气候站,系基础性、公益事业单位。始建于1953年,站址位于西山寺大众报社院内,同年12月1日迁至距原站址120米的半山坡上。1956年10月10日迁至现址绥德县城南卧虎湾二郎山“山顶”,观测场位于北纬37o30,东经110°13,海拔高度929.7米。绥德县气象局主要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气象决策服务。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以及农业气象预报、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四)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五)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供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六)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统一领导和管理本部门的计划财务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人民政府对县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八)承担上级气象部门和63365.com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业务
(一)气象行政执法;(二)地面气象观测;(三)气象公益服务;(四)农业气象观测;(五)雷电检测;(六)防雷安全设施检测、设计、审核;(七)人工影响天气;(八)气象科技有偿服务;(九)基础气象资料收集整理服务等。
三、人员编制
现有编制11名,编制内职工11名,聘用临时工4名,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一名,副局长两名。
四、下设机构
测报股、预报股,农气室、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防雷检测所。
五、单位负责人
梁堆多,电话:0912-562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