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 食 局 简 介
粮食局是主管全县粮食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
一、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政府关于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方案。
(二) 、研究拟定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拟定县级粮油储备规模;加强产、购、销协作,调剂粮食余缺,建立长期稳定的粮食购销关系。
(三) 、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研究制定粮食购销网点、仓储、加工设施等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全行业的技术改造;组织粮食企业开展“粮食订单”,引导粮食种植结构调整,参与和服务于新农村建设。
(四)、 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和结构调整;帮助和督促企业建立并完善现代管理制度,提高市场应变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管理运作好国有资产,使其保值增值。
(五)、组织国有粮食企业充分发挥流通主渠道作用,积极开展政策性粮食经营;做好辖区内各级储备粮管理;保障灾民、以工代赈和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贯彻执行军粮供应政策,保障驻地部队粮食供应。
(六) 、依照国家《粮食流通条例》对粮食市场实施监管。对粮食收购实施行政许可;督查粮食出入库质量检验、粮食最高和最低限量库存、社会粮食统计制度的贯彻执行;联合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查处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七) 、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负责政策性经营粮油的利息和费用补贴的管理及拨付;负责对国有粮购销企业的审计和监督。
(八)、拟定全县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并经县政府批准公布;根据县政府指令,协调相关部门,适时启动“预案”,确保社会稳定。
(九)、 承办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务。
二、 岗位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设置4个工作岗位。
1、 政秘股
负责局里的日常事务,上呈下达,起草文件、文书、档案工作,创佳评差及精神文明以及创卫工作。
2、 监督检查股
负责粮食市场监督检查,制定粮食平衡及应急方案,按时上报有关报表。
3、 综合股
负责粮食储备,仓储维修,安全仓储统计上报工作。
4、 财务股
负责局机关日常财务工作,按时上报有关财务报表,做好相关工作。
三、 领导机构
领导班子配备,局长、书记、主任科员、副局长、副主任科员。
绥德县粮食局
二0一五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