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5年04月01日 17:45:42 星期三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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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岗位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议案、建议、提案和信访、档案、保密、接待、安全工作,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管理;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文化艺术工作岗位

    负责拟订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督促指导表演团体业务工作;负责重大文化艺术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办本局举办的各类文化艺术活动;负责艺术创作、社会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和艺术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全县群众文化工作和文化馆(站)、图书馆(室)、影剧院等基层文化建设;负责全县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和发展;负责对外文化交流工作;负责艺术专业考级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文化产业工作。

    (三)文物管理工作岗位

        贯彻落实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文物保护的长远规划;负责审核、推荐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负责指导、组织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落实“四有”工作;负责博物馆的业务指导和文物安全工作;负责全县重点文保单位的保护维修计划制定和具体实施;负责全县文物保护、考古、勘探、发掘等有关工作;指导文物、博物方面的科学研究和文物保护的科学技术工作;负责文物行政执法人员和文博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配合公安部门打击各种文物犯罪活动;负责对绥德历史文化名城文物的保护、管理等日常工作。

    (四)广播电视工作岗位

    负责研究制定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及科技发展规划,拟订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总体规划,参与制定审核全县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全县广播电视事业的规章;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管理广播电视网络的综合开发;负责组织广播电视网络技术维护、安全播出、业务培训、播出报表等日常管理工作;审核申报重点科技项目;负责全县广播电视系统科研成果的评定、推荐和推广应用。

    (五)报刊影(音)像管理工作岗位

    负责全县音像制品发行政策的制订、音像作品的制作审查及音像市场的管理;研究制订全县电影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电影发行放映单位的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农村和社区等电影公共服务、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的实施、农村电影数字化业务的推行、指导电影行业基层队伍建设、进行电影专项资金的收缴和管理等工作;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单位及经营单位的设立、撤销和年检工作;管理全县卫星广播电视接收设施及闭路电视设施,查处违章违纪行为;实施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以及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审查在全县广播电视中播出的电影、电视剧及其它节目的内容和质量;管理全县区域内广播电视节目交流、交易活动。

    (六)宣传工作岗位

    负责在宣传工作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施对全县广播电视宣传的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广播电视宣传规划和方案;研究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的改革;对绥德人民广播电台、绥德电视台重大宣传工作进行协调、检查,并指导“两台”宣传工作和广播影视创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培训采、编、播人员;审查广播电视宣传栏目设置;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评奖活动;调查监督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动向,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监督、执行广播电视宣传纪律;编辑整理广播电视年鉴和各类史志。

    (七)新闻出版工作岗位

    负责出版物、印刷行业、书报刊发行管理工作;负责内部报纸、期刊、内部资料性图书审读审批工作;负责印刷企业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图书发行单位的审核、审批工作;组织开展“扫黄打非”行动;负责出版物、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市场的管理。

    (八)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岗位

    负责文化市场管理和文化经营单位的总体规划工作;负责营业性文艺演出市场管理;负责文化艺术品经营和文化艺术培训市场的管理;负责营业性文化娱乐活动管理;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管理;负责各类文化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

    (九)群众体育和体育竞赛训练工作岗位

    拟定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群众开展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申报、审批;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学校体育、农村体育、社区体育工作;负责体育总会工作和全县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工作。落实省、市体育局下达的竞赛、训练工作任务,负责体育竞技运动项目设置和管理;组织县级运动会和参加省、市级运动会的竞赛训练工作,检查指导县体培中心、青少年体校及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办学训练工作,负责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体育裁判员、运动员的管理工作。

    (十)旅游产业管理工作岗位

    拟订全县旅游业发展战略目标,编制全县旅游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重大旅游建设项目;规划开发主题旅游产品和精品旅游线路;指导全县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开发建设及旅游商品开发利用;组织全县旅游资源普查;负责面向国内外绥德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负责旅游通讯报道,收集旅游信息、图片、资料;制定全县旅游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旅游管理人员和各类旅游专业技术人员的上岗培训。  

    二、人员编制

    县文体广电局行政编制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

    三、单位负责人

    贺怀杰,电话:0912-5628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