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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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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德县教育局是主管全县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绥德县各类教育事业(包括社会力量办学)的全面协调,均衡持续发展,为绥德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智力支持,为绥德县城区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提供教育服务。

    一、岗位设置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车辆调度、办公用品购置、教师奖励基金管理、来宾接待、评优树模及年度考核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承担信息、保密、议案、提案、政务公开、公文审核等工作;负责政务、事务和各岗位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教育对外交流和对口支援工作。

    ()基础教育工作岗位

    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法制、健康、劳动技术教育和语言文字工作;负责教育督导、教育教学研究、各级各类教育招生考试、教师教育和教育装备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和法制建设以及相关的创建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检查评估工作;负责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指导工作;负责普通高级中学和初级中学的有关工作。

    ()计划资金工作岗位

    编制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负责监督各级财政对教育投入的使用情况;规划指导和监督全县教育系统基建工作;负责教育收费管理、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工作;负责工资调整和发放工作;负责教育经费管理和分配工作;负责教育统计和年报工作。

    ()职业与成人教育工作岗位

    综合管理和协调全县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负责职业学校(民办)和成人学校布点规划、评估、开设、停办、更名、调整的申报或审批工作;负责职工、农民教育和扫除文盲巩固提高工作;负责教育综合改革和教育强县、强乡镇创建工作。

    (五)人事工作岗位

    负责本局和局属单位的人事任免、干部调配及招聘教师工作;负责中小学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教职工脱产进修和请假管理审批工作;负责编制审核各乡校领导职数、教职工人数和岗位设置工作;负责离退休教职工手续办理工作。

    (六)安全、信访和纠风岗位

    负责中小学安全维稳各种制度及方案的起草、制定和安全检查、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违纪案件和行业不正之风查处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解释工作;

    (七)教师职称评审和资格认定岗位

    负责局属单位和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管理工作;负责教职工伤残等级审查和上报工作;负责全县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二、人员编制

    县教育局行政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

    三、单位负责人

    王彪,电话:0912-56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