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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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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德县交通运输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交通工作的行政组成部门,负责全县公路水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和道路、水上运输管理等工作。

    一、岗位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重要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组织、提案办理、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和接待工作。

    (二)综合规划工作岗位

    编制交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交通行业产业政策和投融资政策;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负责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的布局规划及审查;负责交通行业综合统计、预测、信息引导工作;负责交通科技工作;管理交通行业标准、质量、计量、环保、通讯工作。

    (三)资金管理工作岗位

    负责筹集交通建设资金;管理交通专项资金、预决算、外汇、信贷及利用外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收费公路的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报账及交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四)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岗位

    负责交通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工作;监督交通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合同造价和工程质量;负责交通工程项目交、竣工验收的管理;监督重点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安全工作。指导全县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拟订公路养护生产与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参与全县公路养护计划编制工作;负责公路养护检查监督、考核评比工作;负责养护生产质量监督;负责公路养护设备管理和拟订机械化养护发展规划;负责公路大中修工程、安保工程、灾害路段治理工程、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和检查、监督、验收;负责公路养护生产安全工作。

     (五)法规运输和安全管理工作岗位

    负责交通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及交通行业体制改革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全县综合性交通经济政策、规范性文件;负责综合协调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中的经济关系;指导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对道路、水路运输进行行业管理与监督;管理交通运输国际交流与合作事项;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负责全县道路运输行业、水路交通运输和城市客运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防汛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二、人员编制

    县交通运输局行政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

    三、交通局

    李胜,电话:0912-5622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