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组织部是县委主管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岗位设置
(一)办公室岗位
负责文件的收发、传送、登记、保管和报刊的收发工作;负责有关会议记录;负责本部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印鉴的管理;负责上呈下达和电话记录。
(二)干部管理岗位
负责起草干部工作方面的文件,办理干部的任免、调动等手续;负责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干部审查和干部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干部统计和干部年报工作。
(三)组织建设岗位
负责探讨和研究新形势下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以及解决的办法、对策;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调研文章和调研报告;起草党建工作方面的文件、报告和工作总结等;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负责党内统计工作和党员党组织年报工作;负责组织史征编工作。
(四)党员管理岗位
负责全县党员队伍的宏观管理,提出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党员教育规划,指导党员培训;负责党员管理工作,转办党员组织关系;指导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新党员工作;负责全县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县党组织和党员年报统计;审理建国后入党党员的党籍问题。
二、人员编制
县委组织部行政编制11名。领导职数3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