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设置
(一)办公室和政策法规工作岗位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重要文件的起草、新闻发布、政务信息、机要、保密、保卫和接待工作;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对外合作、交流及外事工作。组织研究起草国土资源管理、执法监察和违法案件查处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对执行和遵守国家、省级、市级有关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政策法规调研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咨询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负责国土资源信访处理及信访案件督办工作。
(二)资金资产工作岗位
依法承担全县国土资源专项收入征管相关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分预决算、政府采购和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机关及下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
(三)地籍地政、规划与科技工作岗位
贯彻执行地籍管理办法;依法保护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环境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监督指导有关土地确权、登记、争议调处办法的执行,调处土地权属争议;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整理、共享和汇总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地籍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监管地籍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编制实施全县国土、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综合规划;组织编制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整理、复垦、地质灾害防治等专项规划;依法指导和审核国土资源相关规划;编制管理土地利用计划和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计划;承担基本建设及重大项目投资管理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项目用地的规划、计划审查;研究有关国土资源区域、城乡统筹协调、综合利用政策措施;开展全县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参与区域经济运行及相关改革研究;协助参与国土资源重大课题调研,承担综合统计和机关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较大科技计划,承担国土资源科技成果和信息化管理工作。
(四)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工作岗位
拟订耕地保护和鼓励开发政策,农地保护和土地整治政策及农用地转用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贯彻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实施耕地特殊保护、耕地开发、农地保护、土地整治、未利用地开发、土地复垦、土地用途管制等有关规定;负责全县农田保护、农用地转用、征用的指标管理及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和土地市场管理工作;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转让行为;指导全县并实施土地供应、土地价格、土地资产和土地储备管理工作;承担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农用地、建设用地分等定级工作,组织实施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制度,对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
(五)矿产开发、地质环境、土地统征储备与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岗位
组织贯彻执行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办法;组织编制实施采矿权设置方案;承担矿产资源保护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管理事项,管理矿业权市场;监管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调处较大采矿权属纠纷,保护合法采矿权。贯彻执行地质环境管理办法,参与编制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的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组织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和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指导全县建设用地统一征地储备工作和耕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
二、人员编制
县国土资源局行政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三、单位负责人
赵德富,电话:0912-2355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