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水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成立于1977年。
一、岗位设置
(一)办公室岗位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负责政务、接待、文秘、档案、保密、信访工作;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劳资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及工人技术等级的评审、申报工作;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和工作评优考核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和资产管理;负责本系统计划生育,党群关系管理工作。
(二)水务法规工作岗位
负责检查监督水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监督局属各执法单位、各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查处水事、水保等有关案件;组织《水法》、《水保法》、《防洪法》、《渔业法》等水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研究和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起草需拟交县人大、县政府制定的有关决议、决定、办法等规章制度;承办局水行政复议委员会日常事务。
(三)财务工作岗位
负责全县水利、水保工程项目的计划、投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行业的综合统计及概算编制管理;负责局属单位的财务预决算;负责对水利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承办全县水利、水保项目财务监督管理。
(四)水利水保岗位
组织编制全县水利、水产建设专业性规划;对全县水利、水产工作进行行业管理和综合协调;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协调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综合协调全县水资源、防汛抗旱、节水、水库移民、渔业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专业性规划;指导全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预防监督和监测预报工作;对全县水土保持工作进行行业管理和综合协调;协调开展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五)业务技术岗位
负责编制全县水利科学技术和教育发展规划;负责水利、水保、流域治理等的规划、勘测、设计和技术施工、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及科技推广;调查研究及工程管理工作。
二、人员编制
绥德县水务局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
三、单位负责人
赵峰,电话:0912-562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