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12个)
1.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
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通讯等工作。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3.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文物犯罪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
4.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
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等工作;负责车站、广场、街道和校园周边及田野文物保护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全县经济文化保卫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5.巡逻警察大队
负责维护公共安全和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负责“110”接警、处警工作,为公民提供救助服务;积极配合县局做好应付暴力性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治安案件工作。
6.交通管理大队
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7.禁毒大队(加挂绥德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县与毒品有关的各种案件,及吸贩毒人员的查处工作;开展禁毒宣传和法律咨询;铲除毒害赖以生存的土壤。
8.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对经济犯罪的侦查工作。
9.政工科
负责公安政治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10.法制室
负责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11.警务保障室
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12.纪检监察室(加挂督察大队牌子)
负责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负责处理全局民警违法、违纪案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纪检事件工作。
(二)派出机构设置(15个)
1.城关派出所、千狮桥派出所、义合镇派出所、四十里铺派出所、辛店派出所、崔家湾派出所、吉镇派出所、田庄派出所、张家砭派出所、枣林坪派出所、中角派出所、白家硷派出所、定仙焉派出所、满堂川派出所。
负责辖区各项业务、队伍建设;掌握辖区社会治安情况,预防违法犯罪活动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维护辖区内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负责辖区内特行、危险物品的管理;负责户口管理和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工作;指导辖区内群众性防范组织工作;负责对辖区内暂住、重点等人口的管理;查处辖区内治安案件,保护刑事案件现场,协助破案。
2.看守所(加挂拘留所牌子)
负责对被关押人员看守工作,保证看守所安全;负责被关押人员的教育、管理、生活工作;密切配合刑侦、治安以及检、法两院等单位做好对被关押人员的讯问、审判工作。
二、人员编制
绥德县公安局政法专项编制237名(其中公安局196名,交警大队41名),其中: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