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XGK/2018-5574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2018-06-22 09:40 | |
公文时效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63365.com办公室 关于做好汛期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属各单位:
当前,我县已进入主汛期,强降雨天气增多,极易造成洪涝地质灾害。为密切监测汛情和灾情动态,确保灾害发生时反应迅速、指挥有力、调度及时、处置有效,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今年我县汛期气候严峻形势
根据气候预测通报,7-8月份,我县短时强降雨、冰雹、雷电等灾害性天气可能多发重发,预计降水将主要集中在几次大的天气过程,且雨量分布不均,短时强降水、强对流天气和阶段性高温天气发生的风险较大,同时,也可能出现旱涝急转。各镇(中心)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清复杂形势,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汛期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二、切实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预报工作
各镇(中心)分管领导、各有关部门汛期责任人要认真落实气象预警预报信息传递工作,要及时发布传递气象预警信息,并特别关注局地强降雨、大风、暴雨等灾害预警信号。各镇(中心)、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和雨情、水情动态,完善预警预报、应急联动机制。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中心)要制定本镇(中心)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到村,明确职责分工,健立建全各镇(中心)、部门、村(社区)气象信息服务站工作机制,强化气象协理员和行政村(社区)、辖区学校、重点防护单位气象信息员队伍的管理,要将汛期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传递责任职责,夯实到村、到人。明确预警信号接收传递责任,做好接收预警信号记录,发布传递气象预警信号要有工作痕迹。根据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做好灾害防御准备工作,采取防灾避险措施,及时收集灾情报气象局。
四、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各镇(中心)要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计划,负责选拔并管理人影作业人员,根据气象部门下达的作业指令,适时组织开展人工防雹增雨作业。定期组织人影作业装备安全和弹药临时存放点安全检查工作。维护辖区人影作业点基础设施建设。
五、齐抓共管,协调配合
生命大于天,各镇(中心),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与气象部门配合,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及时收发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真正实现“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部门联动”的气象灾害防御体制。各镇(中心)、各相关部门必须确定一名气象协理员,本镇(中心)所辖行政村书记或村长作为村气象信息员,并于2018年6月10日前将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报县气象局办公室(联系人:李化,联系电话:2440478,邮箱:2622637697@qq.com),对不按时上报的镇(中心)由县气象局报县委、县政府和县考核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