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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63365.com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4-10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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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65.com办公室 关于印发创建2018-2020年度“陕西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工作方案的通知

63365.com办公室 关于印发创建2018-2020年度“陕西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0 15:34  来源: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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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属各单位

    《绥德县创建2018-2020年度“陕西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63365.com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绥德县创建2018-2020年度“陕西省民间文化

艺术之乡”工作方案

 

根据《陕西省文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2020年度“陕西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的通知》(陕文公共〔2018〕7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县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圆满完成创建任务,按照评审标准和命名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和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总体要求,深入发掘和盘活我县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各类优秀民间文化资源,推动民间文化艺术生态的整体保护和创新发展,创建特色鲜明、资源丰富、保障有力、充满活力的“陕西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打造具有绥德特色的文化品牌。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2018-2020年度“陕西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不断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带动全县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进一步提高我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为经济社会的繁荣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三、工作任务及要求

  (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工作任务:提供近年来县级石雕、秧歌、唢呐、剪纸、民歌等民间文化艺术大赛的活动照片和视频等;指导文体广电局制定方案,开展具体工作。

具体要求:提供的县级民间文化艺术大赛资料,要有活动方案、参赛人员名单与节目、具体的获奖情况等。

(二)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工作任务:审核把关创建工作的申报表、音像、图片和相关材料。

(三)责任单位:县文体广电局。

工作任务:负责申报对象的资格审查和选拔推荐。创建2018-2020年度“陕西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整体协调;填报申报表,分类整理创建工作相关单位所提供的的基础资料;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对我县近年来文化工作开展情况、所取得的成效进行归纳总结;在县委宣传部的指导下制定方案。

  具体要求:有非物质文化遗产详实的介绍,有相应的数据资料库,供评审组查验;有申报项目的基本情况介绍以及所开展的相关活动的方案记录和图片;对此次“陕西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创建工作的所有资料分类整理,供评审组查验。

  (四)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工作任务:建立创建2018-2020年度“陕西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工作投入保障机制,对创建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五)责任单位:县广播电视台。

  工作任务:联合文化馆拍摄全面反映申报项目的申报片,时间不超过8分钟。

具体要求:拍摄要有拍摄提纲、解说词,要能够全面反映绥德民间文化的艺术魅力。拍摄内容要体现:领导重视,与民同乐;以文化为主题的会议和以创建工作为中心的动员会、协调会;绥德县深厚的文化氛围;各镇群众组建的民间文化艺术队伍、举行的各种活动表演,要具有鲜明的民族和地域特色。

(六)责任单位:县文化馆。

  工作任务:协助电视台拍摄全面反映申报项目的申报片。提供近年来非遗项目的音像、图片等资料。

具体要求:提供非遗进校园、社区、乡村情况;探索实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相关情况;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传承实践情况。

  (七)责任单位:各镇。

工作任务:此次评审命名对象主要以镇为主(镇数量不少于命名数量的70%),坚持重心下移、扎根基层,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各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有较为详实的活动记录,对当地民间文化艺术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项目进行资料整理。

具体要求:提供近年来辖区内所开展的民间文化艺术活动的活动方案、图片、视频进行整理,一并上报。

四、时间安排

  (一)2018年4月15日前,各责任单位务必完成所要求的工作任务并将相关的资料和工作开展情况(含电子版及纸质版)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912-5622178;邮箱:1301588977@qq.com)。

(二)2018年4月20日前,县文体广电局将所有资料准备齐全,上报榆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核。

(三)2018年5月,迎接省文化厅评审命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实地抽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宣传部、财政局、文广局、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绥德县创建2018-2020年度“陕西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体广电局,霍茂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宣传部门协调指导,文体广电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创建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创建方案、措施,分解各成员单位任务,层层落实目标任务,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圆满完成创建工作。

  (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创建工作,尤其要宣传创建工作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深远影响和积极作用,营造全民共同创建2018-2020年度“陕西民间艺术之乡”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督查问效。制定严格的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将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创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县政府督查室对各相关单位及各镇创建工作进行督导,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表扬,对工作拖沓延迟的单位,予以全县通报,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建立健全完善的工作责任机制,形成职责明确,督查有效,保障有力的督查问效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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