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XGK/2018-5566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绥德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 2018-06-25 16:39 |
公文时效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绥德县满红沟桥、塔上桥、浪岔河桥工程(代招标公告) |
工程名称 |
绥德县满红沟桥、塔上桥、浪岔河桥工程 |
建设地址 |
绥德县境内 |
招标概算 |
565.61万元 |
招标人 代理机构) |
绥德县交通运输局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绥德分公司) |
招 标 内 容 |
本工程共设1个标段,土地岔满红沟桥、塔上大理河桥、霍家坪浪岔河桥新建三座桥梁。 |
投 标 人 资 格 条 件 |
1、 资格要求:申请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的注册建造师,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报名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另持法人代表授权书)到场。 2、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资格预审方法:本次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 4、业绩要求:申请人提供本企业和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近三年(2015年至今)已完工的类似业绩各不少于一项(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缺一不可,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本项目的招标概算价。)所提供资料必须和资审文件中业绩证明材料一致,以备后查。 5、投标企业报名时携带:①.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②.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④.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⑤.本企业2015-2017年度每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⑥.业绩证明材料;⑦.企业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上述证件提供原件的同时还需提供加盖企业原色印章的复印件贰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
定标形式 |
本次招标按照“综合评标法”执行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地点 |
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9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绥德县政务大厅78号窗口(华春代理公司)。 联系人:王丹 电话:0912-5776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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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送达地点 |
2018年7月 5日下午17时00分前,送达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永乐大道西段永盛园) |
交易场所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绥德分公司(永乐大道西段永盛园) |
公告发布媒体 |
63365.com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