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XGK/2018-5550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绥德县吉镇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8-06-13 16:00 |
公文时效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吉镇镇吉镇村河堤修复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
项目名称 |
吉镇镇吉镇村河堤修复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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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代理机构) |
绥德县吉镇镇人民政府(陕西众旺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绥德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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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址 |
绥德县 |
招标方式 |
公 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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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算 |
19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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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及 标段划分 |
吉镇镇吉镇村河堤修复工程共设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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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 |
一、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必须为本单位的注册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业绩要求:提供本企业和该项目经理近三年(2015年—至今)已完工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各不少于一项。(注:提交报名表中应填写中标通知书发布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备后查)。 三、报名要求:投标企业到场报名人须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按要求提交投标报名登记表三份。 四、报名时需携带:⑴资质证书(副本);⑵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⑶组织机构代码证;⑷)税务登记证(副本);⑸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⑹建造师注册证,该建造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⑺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⑻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⑼本企业2015-2017年度每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上述证件、证书、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等提供原件的同时还需提供逐页加盖企业原色印章的复印件两份)。 五、资格审查方式和办法: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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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形式 |
本次招标按照综合评标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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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审文件时间、地点 |
2018年6月13日至2018年6 月20日(节假日顺延),每日上午8:00 时至11 时,下午15:00 时至 17:00 时,绥德县政务大厅78号窗口(众旺代理公司)。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5918198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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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送达地点 |
2018年6 月27日15时前送达地点:陕西众旺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绥德分公司(绥德县永乐大道肤施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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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场所 |
陕西众旺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绥德分公司(绥德县永乐大道肤施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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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媒体 |
63365.com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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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盖章) |
绥德县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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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审核:(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