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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GK/2018-5194
发布机构 绥德县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18-05-07 15:21
公文时效 主题分类
绥德“7.26”抗洪纪念展览馆工程(代招标公告)

绥德“7.26”抗洪纪念展览馆工程(代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07 15:21  来源:网站原创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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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绥德“7.26”抗洪纪念展览馆工程

建设地址

绥德县龙湾

招标概算

施工标1200万元,监理标24万元

招标人

(代理机构)

绥德县林业局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绥德分公司)

招标内容

本工程共分为2个标段,施工标分为1个标段:建筑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总建筑面积1760.65㎡ ,建筑基底面积1350.55㎡。监理分为1个标段

1、本次施工标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必须为本单位的注册人员,并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资信、财务状况良好。报名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另持法人代表授权书)到场。

2、本次监理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报名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另持法人代表授权书)到场。

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

5、业绩要求:施工标申请人提供本企业和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近三年(2015年-2017年)已完工的类似工程规模业绩各不少于一项,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得少于本项目的招标概算价(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所提供资料必须和资审文件中业绩证明材料一致,以备后查。监理标需提供类似规模业绩不少于二项(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缺一不可)。

6、投标企业报名时携带:①.资质证书(副本);②.营业执照(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⑤.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提供).⑥.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提供);⑦.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监理提供)⑧.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⑨.本企业2015-2017年度每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⑩.业绩证明材料;?.企业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上述证件提供原件的同时还需提供加盖企业原色印章的复印件壹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定标形式

本次招标按照“综合评标法”执行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地点

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5月1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绥德县政务大厅78号窗口(华春代理公司)。

联系人:王丹    电话:0912-5776655

 

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送达地点

2018年5月18日上午09时00分前,送达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永乐大道西段永盛园)

交易场所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绥德分公司(永乐大道西段永盛园)

公告发布媒体

63365.com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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