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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17-06-13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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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五条铁律”助力精准脱贫

绥德县“五条铁律”助力精准脱贫
发布时间:2017-06-13 08:57  来源:绥德纪委网站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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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准识别贫困人口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础。为了全面清洗绥德县贫困人口底子,促进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量,绥德县出台脱贫攻坚“五条铁律”。
    一是严禁为官不为。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按要求安排部署、督促检查指导、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等失职渎职行为的,一律先停职或免职,再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二是严禁违规识别。对在贫困户清洗工作中不履行“两公示一公告”规定程序,暗箱操作、骗取套取、欺上瞒下、优亲厚友等行为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三是严禁作风漂浮。对没有落实规定驻村时间、脱贫措施、脱贫目标等不作为、不尽责、挂名帮扶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一律召回,严肃追究纪律责任,并对其单位领导实施问责。
    四是严禁干扰破坏。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造谣生事、诬告和恐吓他人等干扰破坏脱贫工作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是严禁心存侥幸。对思想重视不够,瞒天过海,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或在规定时间节点内,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拖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后退的,对所有责任人一律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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