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人 | 游先生 |
提交时间 | 2018-07-04 09:40:35 |
信件标题 | 医疗报销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工作人员、领导: 您好! 我母亲黄东玉,七十年代在地区外贸公司海陆外贸站退休,退休后一直生活在湖北省武汉市。因长期不在绥德生活,两地又相隔较远,对绥德的医保报销流程和规定不了解,也因此一直没有报销过医疗费。 2015年,我母亲在武汉因病住院,医疗费大约贰万伍仟元。出院后因住院费报销联系过绥德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因为每年退休人员年审,这是我们的唯一联系渠道)进行咨询。该中心工作人员答复,他们和医保这块是两个单位,让我们联系医保这块,并给了个负责人电话。我们打这个电话打通了,但一直没人接听(打了十几个电话,情况相同)。因武汉、绥德相距较远,又一直没有时间(老人卧床、孩子上高中、工作)亲自来绥德咨询、办理。 今年四月中旬,老人病逝(九十七岁高龄),我们和绥德社保联系办理安葬费等事宜时,又咨询工作人员医疗报销的事,工作人员又给了我们一个负责人电话。我们联系后才得知,医疗费要当年报销,过后不报。 我母亲几十年没有报销过一次医疗费,都是我们自己承担了下来。这次因生活压力,如果还需我们自行承担的 话,也实在是很困难了。我们全家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但上慈下孝,和谐有爱,踏踏实实。所以,还请工作人员及领导们,看在我母亲卧床三年,我悉心照料的份上,多多关照,帮我们解决苦难!不胜感激! 盼回复, 祝您们工作顺利、一切安好! |
回复部门 | 人社局 |
回复时间 | 2018-07-09 15:50:42 |
回复内容 |
关于医保报销问题的回复
关于您母亲医保报销的问题,经我中心系统查询,黄东玉,女,参保地为榆林市医保中心,不属于我县医保中心业务受理范围。我中心建议家属联系榆林市医保服务中心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912-3687600。
绥德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8年7月6日 |